索引号: | A25010-1341-6242-9269-2192-589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7-10-0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作《关于2017年青云谱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和第一批新增债券转贷规模的通知》(赣财债〔2017〕129号),江西省财政厅核定我区新增债务限额97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96万元,专项债务734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债券资金的安排情况
2017年我区实际可安排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974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396万元,专项债券7347万元。根据赣财债〔2017〕129 号文件规定的“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的要求,结合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安排情况,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拟安排如下项目:
(一)一般债券2396万元具体项目安排
统筹考虑我区教育发展重点工作情况,安排一般债券资金2396万元用于前万学校还建项目。
(二)专项债券7347万元具体项目安排
统筹考虑我区城市道路建设、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情况,安排专项债券资金1800万元用于三路(青云谱南北路、何坊西路、三店西路)美化亮化工程,840万元用于三路(青云谱南北路、何坊西路、三店西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1728万元用于新溪桥南二路(原市场二路)项目工程,1345万元用于强五路(原市场一路)项目工程,1434万元用于十字街学校项目,167万元新地路污水提升站基坑支护工程,33万元用于新地路污水提升站工程。
三、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在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区级预算基础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347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在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区级预算基础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增2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7347万元。
据此,调整后的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和第一批新增债券转贷规模的通知》(赣财债〔2017〕129号),我区债务限额在2016年债务限额的基础上,加上2017年新增债券额度确定。2017年我区总的债务限额为1221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5817万元,专项债务36299万元。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赣财债[2016]97号)等规定,各级政府只能在中央下达的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除此以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务方式举借债务,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