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257137--2022-000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2-02-1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落实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失业保险基本政策职能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2、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失业保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提供行政辅助工作。
3、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体系提供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报表工作,并具体实施。
2、举办就业援助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务工返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
3、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青年见习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
4、针对不同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5、指导企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
6、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青年人才生活补贴、D类人才认定等人才工作。
7、负责对辖区街道、镇、集聚区人社平台进行有关业务指导服务。
(三)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小计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3人;退休人数小计2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77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9.1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将青云谱区创业就业等补助资金纳入了其他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1万元;其他收入6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77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9.1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0.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项目支出6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2.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5万元;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6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4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0.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项目支出3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属非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总额31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就业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就业专项经费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专项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资金。就业资金来源包括:一是财政预算安排。包括上级财政下拨的就业资金转移支付,以及本级财政根据当地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目标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专项资金。二是利息收入。就业资金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三是其他收入。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的捐赠、资助等收入。
2)立项依据:根据我中心三定职能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对我区稳就业服务保障要求,特设立该项目用于为企业和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接待洽谈、申报受理等服务。
3)实施主体: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一是加强职业培训指导,提供见习对接服务;二是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三是落实费率调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25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人社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国家、省、市一系列关于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为指导,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数量指标:为促进就业至少开展五次就业活动。
质量指标:提供足够就业岗位的数量和达成就业意向人次。
时效指标:及时发放促进就业配套的资金。
成本指标:支出成本费用合理合规,不超256万预算。
经济效益指标:有利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拓宽求职者就业渠道,缓解区内企业用工压力,促进就业工作良性循环,服务区域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项目可持续性指标:影响可持续。
满意度指标:促进就业配套资金项目社会公众满意度≥95%。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未安排支出。
公务接待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未安排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未安排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未安排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就业管理事务: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