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4211-8697-2499-1485-369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8-0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二条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定位目标任务以及产业发展布局;组织项目评审;指导协调全区专项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各专项(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组织协调;组织对接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划工作。
(二)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各领域年度计划的衔接协调,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计划报告。
(三)组织参与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重大政策,参与拟定全区重大政策措施。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综合分析评估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协调全区经济发展、产业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四)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六)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八)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推进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区建设工作。
(九)组织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负责能源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我区的实施;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区价格总水平、市场价格动态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监测、分析和预测工作,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价格监测、价格认定、价格信息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研究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煤、电、油、粮食等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十三)负责本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发改委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791-88462373
邮箱:35315725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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