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282537--2024-006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2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问:出车祸了,医保能报销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所以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应当由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肇事者(第三人)赔偿,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不在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如果遇到肇事者不愿支付或者逃逸,患者可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来源:江西三套《医保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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