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761690-0801-2024-00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青云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通知要求,由青云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电子版可以从青云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yp.nc.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青云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电话:88461726,邮编:330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云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截止2023年度,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任责任。
1、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认真落实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制度,带头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截至目前,未发现班子成员有违法违规和投诉举报事件等。
2.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律知识列为党组成员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会前学法、法律培训会等形式进行法治教育。二是依托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各种法律知识。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法治宣传月活动,形成了法治宣传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
(二)推进依法决策,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1.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决策等,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
2.加强合法性审查。严防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了制度、决策的合法性。
3.开展“政府开放周”活动,增强群众对机关事务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围绕“向服务对象报告、听服务对象意见、请服务对象评议”主题,组织开展了“政府开放周”活动,促进了政民互动交流,打通了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政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区人民政府信息网、青云谱发布、青云谱民政公众号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机关事务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中心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规范、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中心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制度方面着手抓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落实。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一系列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做到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较为健全的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坚持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线上渠道,以更加多元化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让政府信息更加易懂易用。
(五)监督保障
建立考核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包括以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参考群众评议结果等形式,采取日常检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等方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我中心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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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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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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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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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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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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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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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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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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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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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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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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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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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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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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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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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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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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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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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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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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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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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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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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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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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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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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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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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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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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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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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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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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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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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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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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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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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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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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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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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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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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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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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政务信息解读形式单一、政务信息发布滞后等问题,虽然已经明确专人负责,但是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少数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性不强,导致部分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坚持统筹谋划政务公开工作和市场监管业务开展,丰富政务信息解读形式,提高监管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水平。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持续推进市场政策解读,推进部门网站建设,创新栏目设置和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我中心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范围,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精准、全面公开。(二)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和调整,针对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等问题,不断健全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强化内容和技术保障,使政府网站建管更加规范有序。同时,我中心加大对区级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