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909614--2023-001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4-1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二)区发改委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区发改委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产业规划协调科、工业和信息化科、青云谱区物价局(挂青云谱区价格监督检查局牌子)、能源科(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区价格监测认定局、区节能监察中心)。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区价格监测认定局11名,青云谱区节能监察中心3名。
1、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定位目标任务以及产业发展布局;组织项目评审;指导协调全区专项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各专项(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组织协调;组织对接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划工作。
(2)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各领域年度计划的衔接协调,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计划报告。
(3)组织参与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重大政策,参与拟定全区重大政策措施。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综合分析评估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协调全区经济发展、产业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4)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指导协调工作。
(6)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组织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新型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8)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在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协调服务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工作。
(9)承担全区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推进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区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0)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发展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建议;参与拟订发展个私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政策,依法对全区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指导、协调、服务;负责对区工业园区和专业市场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11)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经济的综合统计和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协调指导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的改制、转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创造条件上市;指导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以各种方式参与竞争性及公益性项目建设;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和协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和推动全民创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工作。
(12)协调指导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和企业信息化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开展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工作,为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提供信息传递、创业指导、技术咨询、人才开发培训、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的服务,并为重点民营企业进行跟踪服务。
(13)管理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的相关投诉、举报,并调查核实和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14)组织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负责能源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我区的实施;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的规定,负责核实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并定期审验。
(16)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范围,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拟定本区价格和收费改革及定价、调价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区直部门、辖区企业、事业单位的重大价格违纪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
(17)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18)负责全区价格总水平、市场价格动态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监测、分析和预测工作,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价格监测、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信息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研究工作。
(19)指导、监督区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指导企业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价格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企业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价格纠纷;负责全区地方社会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20)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煤、电、油、粮食等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2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
(1)全面深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坚持人民至上,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做好保供稳价,切实改善民生。
2.工作任务
探索两地协同发展、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打造“信用青云谱”、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激励服务业加快发展、引导新经济产业集聚区转型发展、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要达成目标是保障南昌市青云谱区发改委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全区工作保障水平,促进团结进步,和谐稳定,工作情况总体可控。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委根据2022年工作计划及重点的要求,全委共同努力,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成就,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根据《青云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区发改委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于10月20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1年度和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1161.81万元,支出数为2699.2033万元。我区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地完成单位会计核算并和财政对完账,认真地做好当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分功能科目类别、分经济科目、分项目填列,按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并经审核。通过对部门预算分析更可以清晰地看到单位资金使用情况,为单位作出决策提供更清晰的数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了“诚信建设万里行”青云谱站主题宣传活动3次。
质量指标:营商环境优化率达到85%。
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完成及时达到90%。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单位)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对其他单位借鉴作用很大,辐射社区效果好,对全区项目建设示范作用强,保证项目建设规范性,科学性,作用良好性达到90%。
经济效益指标:第三产业发展迅速,财政收入增长达到85%。
生态效益指标:节能耗降达标率达到95%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如有)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率达到95%。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缩小预算与决算数据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