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586822--2022-000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2-03-1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南昌市青云谱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区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审批事项。
(二)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青云谱生态环境局等14个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责和部分带有审批性质的其他行政权力及与审批相关联事项划入区行政审批局。将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局。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区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投资项目、经济事务、农业事务、社会事务、城管交通等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联合办理、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统一协调派驻部门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六)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集中审批办证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八)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负责相关部门入驻审批大厅窗口和各街道(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工作;做好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
(九)负责牵头、指导和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区权责清单制定及调整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区行政审批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区行政审批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2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4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9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人。
第二部分 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区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7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3.2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3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3.23万元;其他收入1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区行政审批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7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3.2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资本性支出55.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8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6.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万元;资本性支出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区行政审批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97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3.2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万元。项目支出6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资本性支出55.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区行政审批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区行政审批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1.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6万元,下降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91.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6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无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窗口绩效考核经费
1)项目概述:对进驻中心的各单位审批窗口常驻工作人员及中心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服务及办事群众的满意度进行考核,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及行政服务的工作绩效。
2)立项依据:青政办发【2016】25号。
3)实施主体:行政审批局的各审批窗口常驻工作人员及局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实施方案: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各项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全力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打造办事流程更优、审批程序更简、服务效能更高的政务服务平台。
5)实施周期:连续性项目,2022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96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高行政效能
2.运维费
1)项目概述: 电子监察系统租用费和宽带费、网络维护费和IT服务费保障区行政审批局各服务窗口系统以及数据机房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物业服务费:保障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维护秩序和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公共能耗费:保障整栋大楼的水、电、电话、电梯正常使用。
2)立项依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
3)实施方案: 实现全省电子监察系统、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系统等系统对接,初步打通省市政务服务网。提高服务态度和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4)实施周期:连续性项目,2022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198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保证大楼各项业务正常运行,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3.公章刻制费
1)项目概述: 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印章刊刻企业进驻政务大厅,推动以政府买单方式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首套基础印章
2)立项依据:2021年第7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
3)实施方案: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
4)实施周期:连续性项目,2022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12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4.专家评审评估费
1)项目概述: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新郑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部分行政许可工作中的鉴定评审,不在要求申请人自行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开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
2)立项依据:2021年第23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
3)实施方案: 政府审批部门约请审批事项鉴定机构评审评估
4)实施周期:连续性项目,2022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44.8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
1、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接待费支出。
3、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4、暂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