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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2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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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审计工作至关重要。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审计理念,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实施审计全覆盖,突出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青云谱区打造“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做出积极贡献。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要求
(一)结合机构改革,积极做好审计机关职能划转工作。认真做好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职责划转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抓好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始终贴近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贴近全区发展大局,提高政治站位,理清工作思路,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指令性审计项目,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妥善解决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重的矛盾;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审计监督模式,采取“1+N”模式,同步安排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财政专项等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适时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坚持科技强审,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三)整合审计力量,全面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水平。加大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强化审计质量管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突出审计重点,发现问题,完善机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与人大、组织人事、纪委监委、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与监督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把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党管干部、纪检监察及追责问责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利用的层次和水平。落实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实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制度,全面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四)科学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全年审计项目。坚持统筹协调、均衡合理安排审计项目。控制年度审计项目数量,集中优势资源对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审深审透;合理安排时间,科学有效地开展重点项目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增强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灵活性,留出空余时间,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的审计项目
(一)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推动国务院、省、市政府出台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及涉企收费、保证金、检查和罚款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实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严肃揭示“四风”问题,促进政令畅通,发挥实效。
(二)街道、镇、园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同步审计(徐家坊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薇)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到位,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督责任及相关预警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等。
三、区审计局本级安排的审计项目
(一)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促进预算安排更加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层次和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重大投资项目落地、重点专项资金绩效、预算执行效果、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2018年度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对区司法局、区档案局两个区级部门2018年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成本节约为目标。重点揭示和反映有关部门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特别是在“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卡使用、政府采购、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涉企收费、保证金、检查和罚款、网络安全与绩效及奢华浪费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情况及效果,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
(1)区司法局原局长汪芳
(2)区纪委第三纪工委原书记王东如
(3)南昌昌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钱湘红
(4)区妇联原主席、党组书记韩艳
(5)区环保局原局长胡启明
(6)岱山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华
(7)区工商联(总商会)原副主席(副会长)、主任科员(主持工作)张鹏
(8)区总工会原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陈新
(9)区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区工商联原党组书记张瑞
(10)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原所长熊国平
(11)区物业站原站长缪琳
(12)南昌市昌南学校原校长王泽渭
(13)南昌市昌南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敖智先
(14)青云谱镇人社所原所长胥旺
(15)江铃学校原校长芦军
(16)象湖实验学校原党支部书记郭九生
(17)育英学校原校长韩礼寿
(18)十字街小学原校长杨华
(19)十字街小学原党支部书记魏晓云
(20)徐家坊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薇
(21)洪都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雯
(22)区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党委书记聂洪明
(23)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局长王本德
(24)区城市综合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俊
(25)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书记毛国平
(26)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局长、党委书记赵波
(27)区社保局原党支部书记万学军
四、认真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其他项目
五、全力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