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6959-3805-6585-9986-879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教育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0-11-1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青云谱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全区围绕学前教育工作总体目标,着力从“扩资源、建机制、调结构、提质量”等四个方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1.扩资源。努力扩充全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一方面是保障前期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以及回收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质高效的投入使用;另一方面是引导社会力量每年在区域内举办两至三所优质幼儿园,扩充优质学前教育数量,全面提高全区学前教育办园硬实力,提升优质学区教育服务品质。
2.建机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21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3】44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全区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的财政投入政策,制订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要求,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制度,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3.调结构。努力扩大全区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一是结合本地公办资源现状,同时积极推进新建、改扩建教育部门办园,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探索公办园领办分园、政府购买优质学前教育服务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公办资源,努力扭转公办资源短缺、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二是制定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将办园条件较好的小区配套幼儿园逐步回收用于举办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是完善青云谱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化规律,逐步淘汰原有部分办学条件较差、办园水平较弱的民办幼儿园,全面提升全区民办学前教育办园硬件条件。
4.提质量。努力提升全区办园水平,积极推动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规定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行政和教科研共同参与的全区社会力量办园分片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新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有效措施。研究探索以关注教育过程、促进师幼互动为导向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