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昌市殡葬管理条例》《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丧事活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城区主干道上步行送葬、出水、办酒席、摆路祭以及开展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丧葬活动。
2.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公共场所内搭设灵棚、举办丧事。
3.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城区主干道上抬纸棺游街、吹吹打打、抛撒纸钱、焚烧祭品。
4.严禁使用非殡葬单位车辆接运遗体。
5.严禁使用货运车辆接运送葬人员。
6.严禁借操办丧事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为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的治丧新风,倡导丧事简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减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创建安全、文明社会环境,请自觉遵守以上告知事项,如有违反将视情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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