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2325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4-06-2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的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自信、发奋、齐心”的精神状态,深化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聚焦助推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8810”行动计划、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化、“一链一策一批”中小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实时发布电子商务“十百千万”行动和汽车、智能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坚持产业兴区,筑牢城南崛起支撑,加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系列政策清单的发布和解读。丰富业态内涵,唱响城南文旅品牌,充分发挥八大山人、洪都航空两大核心文化IP作用,深度发掘、串联文旅资源,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等领域支持政策的发布解读。(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住建局、区市管局、区教体局)。
(二)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2024年青云谱区政府民生实事人大票决项目,定期公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做好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不同群体和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及时更新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做好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检查事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监督检查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综合整治推进实施情况,发布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成果典型案例。及时发布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分配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宣传实效。做好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城管”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强水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关信息公开。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有关政策措施推送,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劳有所得”。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的公开,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宣传力度,持续推动基金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加快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围绕“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企业群众办事“一网进”和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加强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实现惠企政策“快享直达”。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保障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区中小企业局)
二、聚焦促进政策落实,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重大政策解读率需达100%。推动政策全周期解读,做好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草案解读、政策发布阶段精细化解读、政策落实阶段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要加大主要负责人解读和专家、媒体解读力度,充分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熟悉相关业务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等作用,确保群众对政策好接受、广知晓、会应用。重大政策出台后,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应出席新闻发布会,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讲解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政策公众参与。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开展政策意见征集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制定涉企政策要主动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从2024年开始,各单位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政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充分听取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为决策方案论证的重要内容,增强行政决策透明的和公众参与度。继续推进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企业法人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做到事前主动听取意见、决策公众全程参与,切实做好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传统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和征集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各单位要整合力量资源对群众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大的政策,组织政策宣讲团进企业、园区、社区开展专场政策解读活动,实现政策定向精准推送。(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开展政策效果评价。选取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公众广泛知晓的部分领域开展专业性政策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并作为调整修正重要依据,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聚焦平台载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合理设置专题专栏,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优化服务互动功能。持续做好政务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升级改造、政务新媒体分级报备、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政府网站找错”等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区政数局)
(二)推进政务公开专区特色化建设。依托青云谱区政务公开专区,不断完善优化功能服务,加大各街道、镇、集聚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力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一站式”政策咨询、政府公报赠阅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道、镇、集聚区)
(三)推进政民互动交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周”活动,设置实地参观、政策讲解、现场答疑、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环节,让公众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加强政府信箱、问政江西、12345市长热线、意见征集等各类政民互动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对通过“政府开放周”活动和政民互动平台等各类渠道收集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研究,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集聚区)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4号)文件要求,重点从基层决策开放参与、政策举措落实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农村社区事务公开等方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各街道、集聚区)
(五)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流程,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对于疑难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严格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聚焦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公开申请量大、专业性强、群众高度关注领域,开展业务交流和专项督导,促进规范办理、按时答复。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复议诉讼案件的总结通报机制,切实发挥复议诉讼案例的提醒警示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集聚区)
(六)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聚焦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单位在本工作要点印发30日内,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和工作时限并逐项落实,要将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予以公开。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部门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对涉及需要多部门、多机构配合的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积极配合、高效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紧密联系工作实践,推进理论创新,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强化人员培训。各单位明确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不断优化调整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总结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