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5894-9148-4887-1768-023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1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要负责人:刘小毛 职 务: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点:广州路268号区政府大院C127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建议并实施;指导村镇建设与规划。
(二)管理和规范辖区建筑市场,实施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管理和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指导监督建设市场主体各方的交易行为;管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对外立面装修建设进行规划审批;负责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许可审批;指导区属建筑、市政、园林类施工企业积极开拓建设市场。
(三)按照全市城乡建设规划,负责全区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园林绿化、路灯安装工程建设和管理;依法对辖区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及因城市改造占用绿地进行行政审批;负责对辖区内驻区单位附属绿地进行检查指导;依法对辖区内基建工地、道路占用、接通市政下水道进行审批,并负责其审批项目的恢复维修,督查违章占道行为。
(四)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管;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的宣传和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产籍档案和登记簿的建立、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集体土地房屋普查、统计工作。
(六)负责全区旧城改造普查、统计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旧城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征收单位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发布《房屋征收公告》,裁决征收纠纷;负责审核全区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测算、核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成本。
(八)负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核发《房屋租赁证明》。
(九)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实施物业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指导监督;负责指导和推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十)借助上级部门实施全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有住房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区住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装饰装修的行政审批。
(十一)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实施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相关政策。
(十二)负责辖区公路、运输站场等交通建设和管理;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负责城区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
(十三)负责对接市水利局,协调水利相关事宜,同时负责传达市水利局有关精神,完成上级河长办布置工作任务。
(十四)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五)参与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十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类保障方案;依法组织城市防空袭演习,负责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防灾救灾服务。
(十七)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参与新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负责早期人防工程报废、拆除、改造等行政审批;组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
(十八)组织管理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参与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维护管理;参与组织防空警报鸣放。
(十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宣传工作;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和防护技能教育;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
(二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组织指挥群众、物质疏散掩蔽;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城市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十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