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2722-4614-7161-3972-151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3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贸易和服务贸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的重大决策;拟订全区内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年度内贸运行调控目标和指导性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流通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商贸企业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制订、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社区商业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兴办商品市场、设立拍卖行、加油站进行资格审查准入,并依法监督;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负责制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全区物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对物流业重大项目进行跟踪。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酒类专卖相关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对报废汽车和旧机动车、废旧金属材料等特种物质的流通进行管理;加强对商贸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和监督。
(八)牵头拟订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九)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组织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重大经济活动;负责协调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战略的实施;协调区直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跨部门涉农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乡镇建设和规划实施开发工作;协助区政府规划、协调、管理农业投入,研究提出农用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重点,监督农用资金的使用。负责指导协调好全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十)指导商贸系统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实施全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