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77943--2023-011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1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左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完善辖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明确和强化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工作职责的回复
为规范我区物业管理工作,青云谱区委、区政府根据《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青云谱区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方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通过多元化解、专业化解、基层化解等方式,建立横向多渠道、纵向多层次的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处理12345热线、网络舆情、信访平台等渠道反映的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建立 区、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三级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管理模式。社区负责一般性物业服务纠纷的预防、受理、调解及纠纷信息的排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街道(镇)依托已有的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负责受理、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成立了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设立了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负责受理、调解全区范围内重大复杂疑难物业服务纠纷。同时成立了青云谱区人民调解协会为全区的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和物业服务专业支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重大事情区联席会议牵头组织,协调处理。厘清了属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规范物业管理项目的准入门,畅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渠道。
关于强化社区基层组织的物业管理职能,把业委会组建纳入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回复
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政府重视、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态势。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对属地街道(镇)、社区以及物价、公安、消防、城管执法、质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给予明确,进一步细化,对物业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明确划分,避免相互推诿,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进,提升合力。三是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
关于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物业准入、资质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的“优胜劣汰”。 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资质分级管理机制的回复
自2017年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以来,该行业无任何准入门槛,企业之间的专业实力呈现良莠不齐的态势。取消物业管理资质后,管理配套政策及相关法规、条例一时无法及时出台和更新,缺乏监管手段和措施;由于现行的相关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存在一定的冲突,部分条款无法操作;目前省、市相关部门正在重新制定修改相关条例。
关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考核的回复
一是量化评分,强化属地职责,赋予街道(镇、集聚区)和社区(村)党组织、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考评打分权,充分发挥其属地管理作用,每月由街道对物业企业进行考核,总分值50分,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企业基础服务考核10分,街道、镇、集聚区对项目容貌、环境卫生、配合社区、业主满意度考核40分。二是将考核结果纳入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按考核办法对物业企业加强监管。对连续多次考核分值偏低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
关于尝试运用房地产监管平台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和规范小区管理的回复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优胜劣汰的差异化管理措施,对信用星级达到“四星”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红名单”予以重点扶持,对信用星级为“一星”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名单”加强监管,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被授予“一星”标识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其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关于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回复
强化管理,提升小区居民满意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参与社区议事协调、矛盾纠纷联调、业主满意度和社区党组织评议评价结果等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重要内容,设定考核指标分值,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重信用、抓党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受理,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配合、街道、(镇、集聚区)组织、社区落实的属地管理”原则,做到便民、利民、快捷、高效,实现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力争“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服务领域的纠纷预防化解在萌芽状态,重点解决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涉及物业服务、物业使用和维护、物业项目交接中发生的各类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宁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建立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的问责制度。
关于开展星级物业评定活动的回复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据《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照“量化评分、综合评价、按分授星、分类管理”的信用监管模式,明确由县区住建部门、街办、业主等为评分主体,分别针对基础服务、环境卫生、小区容貌、参与社区建设、业主满意度等内容,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量化评分,并按评分高低对物业服务企业授予“五星”至“一星”五个等级,针对不同的星级企业,采取不同监管措施。
关于强化收费管理回复
至2023年底,对全市1000个以上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进行监督检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公开服务情况、公开费用收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监督机制,推动物业服务进一步规范有序,通过增加“透明度”来增强广大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们相信,城市建设有像你一样的热心代表献计献策,我们的家园一定会建设得更加美丽和谐。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