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77943--2024-003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肖存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考核机制。2018年,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目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物业管理”事项的企业,就可以公平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投标,不再有资质方面的限制,激发了物业服务市场活力。为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构建全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住建局制定的《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住建部门行业管理、街道社区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按分授星,实行“红黑名单”制度,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优胜劣汰的差异化管理措施,为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招标、政府采购物业服务提供参考依据。该《暂行办法》自2021年6月1日实施以来,2022年和2023年我区分别开展了第一次、第二次物业服务企业信息评价工作,公布在市住建局网站http://zjj.nc.gov.cn/。并发至属地街道、社区,引导老旧小区业主选聘“三星”标识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我局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一如既往依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一方面,为加强物业小区的日常监管,按照《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推进了属地街道对辖区物业管理日常监管的进程,强化了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联度,内容涉及业主反映强烈的绿化管理、环境卫生、小区容貌、设施设备维护、秩序安全管理等服务事项。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从源头减少因物业服务不公开不透明引发矛盾纠纷,提升业主对物业服务管理的认知度和满意度。2023年,按照全市的《南昌市加强物业小区公开服务情况、公开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我局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公布公共收益、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服务情况,得到业主广泛欢迎,我局将加强调研,形成管理长效,促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再上新台阶。
我们相信,城市建设有像你一样的热心代表献计献策,我们的家园一定会建设得更加美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