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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19-03-2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
公开范围: | 公开方式: |
青云谱区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养老保险
经办流程
一、新组建的单位
1、单位参保
参保单位需到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业务。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附件1)
(2)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分类文件复印件;
(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件(编制册)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员参保
参保单位根据在编人员变动原因(新招录、调入等原因增加人员),单位需到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报办理。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原件;(附件2)
(2)人员录用、调动文件复印件;
(3)编制册实名制材料复印件;
(4)人员工资变动审批文件复印件;
(5)变动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现行的人事管理权限批准退休的,参保单位应及时申办退休业务。参保单位将以下材料提交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申领表》原件;(附件3)
(2)批准退休文件(适用于科级以上干部)复印件;
(3)退休审批表原件;
(4)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变动花名册原件;
(5)《改办信息采集表》原件;(附件4)
(6)2014年9月至退休当月历次职务升降信息相关材料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 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不再保留单位
1、涉改单位停保
需到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办单位注销登记业务。参保单位填报相关信息,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办单位注销登记: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原件;(附件2)
(2)有关部门批准撤销、注销、合并、改制的法律文书或文件复印件;
(3)参保人员转出或安置方案复印件;
(4)如有欠费记录的,需提供社会保险费清欠凭证原件;
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涉改人员停保
办理单位人员停保的,原单位需为调离人员申办人员暂停业务,新单位需为调入人员申办参保业务。停保业务参保单位将以下材料提交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原件一份;(附件2)
(2)人员下编材料复印件;
(3)人员调动、辞退、批准辞职等材料复印件;
(4)停薪留职人员个人申请书以及在其他地方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5)如有欠费记录的,需提供社会保险费清欠凭证原件;
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死亡停保(含退休死亡、在职死亡)
参保单位填报相关信息,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办停保业务: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原件;(附件2)
(2)死亡证明原件或死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3)火化证明第一联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退休人员领待遇的银行卡,在职人员本人银行卡)。(人员死亡,其本人银行卡尽量保留半年以上)
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新成立单位按新组建单位申报,不保留单位按照停保业务申报。人员按停保处理,全部调入新组建单位。
备注: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
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申领表》
附件4:《改办信息采集表》(篇幅太大,请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