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77943--2021-014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2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提升辖区内河湖流域保护管理水平。现将我区2021年度河湖长制推进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湖长制工作基本情况
青云谱区列入“河湖长制”管理的地上大小河湖渠有玉带河西支、玉带河南支、昌南护城河、五干渠、梅湖、高潮湖、雄溪河、象湖、抚河故道共9处河湖渠水域。全区水域总面积约为3.5045平方公里,占城区面积的8.12%。
二、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情况
青云谱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于2016年成立,领导小组成员涵盖涉及水资源保护的各职能部门,组长由区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建局办公室。区河湖长制办办公室会实时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调动情况对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最新“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水利科。
根据省、市各文件精神,青云谱区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负责的从区级到街道(镇)级到社区(村)级的三级河湖长制体系,总河长和副总河长负总责分别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区级河湖长由区副县级领导担任河长。街道(镇)级分别由街道主任(镇长)担任河长。经区“总河长”批准同意,全区现有区级河湖长11名,街道、乡镇级河长12名,村级河长24名。同时,设立河长湖长公示牌25块。与青云谱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了《青云谱区生态检察室成员名单》和《青云谱区生态检察室实施方案》建立生态检察工作机制。
三、河湖长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按照《青云谱区河湖长制工作制度》每年区级河湖长每季1次、街道(镇)级每月1次、村(社区)级河长每周1次的巡河要求,区级、街道(镇)级、社区(村)级三级河长均完成河长履职巡河,截至目前,全年区级河(湖)长巡河44次,街道(镇)级河(湖)长巡河144次,社区(村)级巡河1248次。监督巡查检查均有记录表和图片资料,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针对性处理。
四、河湖长制宣传工作落实情况
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会、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各街道、镇等单位开展各类河湖长制宣传,宣传节约用水、水法律法规等关知识。共发放条例980本,发放河湖长制宣传单200余份,各社区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幕进行河长制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宣传,加大群众河长制知晓率,逐步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五、河湖长制管养落实情况
1、河湖“清四乱”工作。为维护河湖健康,自2018年起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对区域内河湖岸线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区范围内已清理清理河面水葫芦、垃圾杂物45处共78余车,铲除菜地17550平米,拆除钢棚5处,拆除违章建筑3处。
2、实施水环境治理。一是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改善高潮湖水体停滞现象,引进前沿生态技术手段投入约390万元对高潮湖进行生态治理,通过光催化网布、光催化水草投放、建立人工湿地以及配合种植天然水生植物,对水体进行生态处理,提升水质,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二是投资约550万元(工程建安费,不含征迁)。改造内容为对水渠西侧进行景观提升,包括岸线绿化、景观照明,绿化给水,排水改造等。三是提升水生态环境,对梅湖局部水环境进行了生态治理。利用最前沿的河湖治理技术,通过对梅湖局部水域实施食藻虫引导水生态修复为主的生态处理技术,改善梅湖水生态环境,提升梅湖水质。
六、基础性工作落实情况。根据河湖划界工作要求对区域内河湖水域,实施了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共划界河湖43.1公里,埋设界桩、界牌59个、告示牌5个。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扎实开展好河长制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河长制会议、文件和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确保河长制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各级河长以及各部的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水资源管理、水环治理、水生态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继续做好河湖长制常态化工作,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巡河机制,更好的压实河湖治理成效。规划好新一年的考核迎检工作。
3.开展河湖环境整治,对雄溪河、护城河水系岸线进行治理,打造周边生态环境,提高雄溪河、护城河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