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7771-3026-8734-1121-007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1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
公开范围: | 公开方式: |
一、项目名称
补领婚姻登记证
二、办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三、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即办)
四、申请材料
1、当事人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一份);现役军人应提交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并持军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一份);
2、当事人应提交由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材料的单位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其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
3、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补领结婚证应提交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补领离婚证应提交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
5、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六、申办资格
1、当事人必须是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的;
3、该婚姻登记为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或当事人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的。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审查合格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九、联系电话、办理地址
联系电话:85219584
办理地址:南昌市迎宾北大道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