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417955--2021-0108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2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青云谱区民政局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 ||||||
序号 | 办理行政事项的行政机关 | 行政事项名称 | 行政事项类别 | 证明事项名称 | 出具证明的单位 | 备注 |
1 | 区民政局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二)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 行政许可 | 立项文件 | 发展改革部门 | |
土(林)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 | |||||
2 | 区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最低生活保障证 | 民政部门 | |
残疾人证 | 残联组织 | |||||
3 | 区民政局 | 对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父母双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的证明 | 医疗机构、残联组织、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民政部门、村(居)委会 | |
4 | 区民政局 | 收养登记 (三)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和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行政确认 | 收养人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出具婚姻登记证件 | 民政部门 | |
办理继子女收养的,收养人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提交结婚证 | 民政部门 | |||||
解除收养登记时提交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遗失的,提交查档证明 | 民政部门、档案管理部门 | |||||
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时,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离婚的出具离婚证件 | 民政部门 | |||||
5 | 区民政局 | 收养登记 (四)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
行政确认 | 收养登记证 | 民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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