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211968--2021-003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设区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有关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的惠企政策落到实处,深入治理扰乱印章市场秩序问题,严厉打击涉印章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印章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江西省印章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省公安厅联系人:林恩宁,电话:87286328、18770065116。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骏,电话:86355162、15079161651。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江西省印章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治理扰乱印章市场秩序问题,严厉打击涉印章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2月1日至4月30日,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印章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有力有序、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清理整顿全省印章市场,使不正当竞争、不诚信经营、不依法备案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以下简称“三假”)等违法犯罪发案数明显减少。通过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促进印章行业公平开放、有序竞争,大力提升印章行业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二、治理重点
(一)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查处行业协会、章材企业利用信息优势或借助地方管理部门行政权力,明示或暗示刻章店购买特定企业、品牌的章材、刻章机及其配套产品,以及明示或暗示用章单位到指定刻章店刻章等问题。
(二)纠治不诚信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41.9-2000》要求,纠治刻章店刻制章材以次充好、刻制精度欺骗虚报等不诚信经营行为;纠治刻章店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经营行为。
(三)查处公章不依法备案问题。根据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数据和公安机关备案企业数据比对情况,采取实地查看、实物核对、台账检查、系统巡查等方式,倒查2020年1-12月登记的公司企业公章备案情况,依法清理、查处无证刻章店或有证刻章店违规不备案问题。
(四)打击“三假”违法犯罪。按照公安部三局有关打击整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要求,依法严惩制贩“三假”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挤压制贩“三假”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惩治一批买假用假人员。
(五)严肃整顿作风纪律。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切实把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坚决整治公章刻制业管理审批中的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20日前)。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专项治理方案,广泛开展工作动员部署。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研讨等方式,听取辖区章材企业、刻章店、用章单位和社会群众意见诉求。针对本地涉印章违规违法犯罪线索和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梳理未公章备案的企业清单和问题线索清单。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4月20日)。以“五查”(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查不诚信经营、查不依法备案、查“三假”违法犯罪、查作风纪律)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刻章、用章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刻章企业要给予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公示,促进提高企业公章备案率,引导各地刻章企业降低公章刻制价格。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30日)。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研究进一步加强公章管理的有效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治理作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具体措施抓实抓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全力抓好此次专项治理,认真组织实施,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与市场监管局反垄断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提升联合打击效能;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大数据技术,严打涉印章违法犯罪,全面规范印章市场竞争,坚决打击垄断市场、扰乱行业管理行为;加强调查研究,规范市场竞争标准,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规范市场运行、强化管理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齐抓共管效能。
(三)注重工作实效。专项治理要严防上热下冷,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在“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动态化价格监测、常态化明察暗访等工作机制,全力整治区域市场乱象,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派员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地要加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掌握,及时报送有关情况信息。请各设区市公安局于2021年2月20日前向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和专项治理方案。请各设区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4月30日前向对口上级机关报送自查整改情况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填报《联合打击整治涉印章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表》(见附件)。重要案件和重大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