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282537--2024-001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0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2024年1月版)及备案期的通知
赣医保字〔2024〕1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双通道”药品备案管理服务流程,简化参保群众办理“双通道”药品备案手续,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2〕11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2023版)〉的通知》(赣医保办函〔2023〕26号)等文件,现将《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2024年1月版)》印发给你们,同时,对“双通道”待遇享受期进行调整,即在参保人员病情无明确变化时,双通道药品备案信息原则上一次备案,长期有效。请遵照文件要求,做好贯彻执行工作。本通知自2024年1月8日起执行。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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