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6979-2831-2074-7631-40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洪都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0-04-2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洪都街道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实现新型城镇化战略目标,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我街道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推动城市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打造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严格奖惩,促进洪都街道创建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各项创建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规定的测评标准和要求,杜绝发生《全国文明城市动态创建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内容,确保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基本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文明创建新格局,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决定调整洪都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和实地工作推进办公室。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考评等工作;实地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推进实地各项创建指标的达标工作。
(一)洪都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负 责:李 云 街道党工委书记
总 指 挥:万孟卿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邓 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 总 指 挥:蔡建云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海燕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徐雅萍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曾豫喆 街道城管所所长
赵 强 街道人社所所长
袁国良 街道司法所所长
指挥部成员:街道各科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社区、村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创建工作办公室
第一主任:万孟卿
主 任:邓涛、蔡建云、王海燕、徐雅萍、曾豫喆、
赵强、袁国良
工作人员:王宇、周志良、全武平、钟瑞玲、钟鸣、罗慈霞、袁佳欢、曾瑶
工作职责:
(1)负责提出洪都街道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意见,起草工作规划、工作方案、总体安排及阶段目标;
(2)负责与区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工作;
(3)负责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进行解读,提出任务分解意见;
(4)负责创建工作资料培训、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
(5)负责建立创建常态工作机制,做好与实地工作推进办公室的协调沟通工作,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
(6)负责创建指挥部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负责收发文件、编发简报、纪要,编写创建大事记;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建工作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1.宣传舆情工作组
组 长:邓涛
工作人员:曾瑶、王宏岩、龚虹虹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洪都街道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
(2)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创建知识普及宣传和《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系列宣传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4)负责组织街道所属新闻媒体对有关会议、创建活动、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挖掘、宣传创建典型,协调中央、省、市、区主流新闻媒体对我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5)负责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6)加强舆论引导和处置力度,积极对接市属、区属媒体“啄木鸟”栏目,对曝光的不文明现象进行整改类报道;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考核监督工作组
组 长:邓涛
工作人员:罗成光、胡聪、章馨怡、曹力、钟鸣、来淑芬
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和完善监督问责奖惩办法,对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2)负责处理群众投诉,畅通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对处理结果进行实时跟踪问效;
(3)负责建立以督查通知书、督查周报、督查专报等形式为主的创建通报制度;
(4)对接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等相关工作,协调开展每季度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协调领导定期巡查,推动落实创建工作常态长效;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动员工作组
组 长:曾豫喆
工作人员:幸梦琪、周志良、付慧颖、王薇
工作职责:
(1)加强思想引领。对全街道广大职工群众、妇女儿童、在校学生、青少年进行思想引领,讲清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提高市民群众的创建支持度;
(2)发挥纽带作用。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号召广大职工群众、妇女儿童、在校学生、青少年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深化志愿服务。开展“创建文明城、志愿者先行”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和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4)开展市民巡防。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社会志愿组织参与的方式,组建市民巡访团,监督不文明行为,汇集社情民意。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沟通联络工作组
组 长:蔡建云
工作人员:胡聪、袁佳欢
工作职责:
(1)草拟《驻街单位积极支持和参与洪都街道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2)定期向驻街单位通报全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及时了解掌握驻街单位创建工作动态,研究和协调解决驻街单位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沟通我街道创建工作需要驻街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的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
(3)协调和督促各部门积极主动地与省、市、区对口部门进行沟通联络,明确对接驻街单位对口部门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并对各部门沟通协调驻街单位对口部门推进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技术保障工作组
组 长:王海燕
工作人员:张泷澜、陈淑珍、陈晗
工作职责:
(1)搭建文明创建指挥调度平台。整合综治平台、公安天网、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社会治理、智慧交通平台等部门监控资源,搭建文明创建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文明城市创建的全面监控;
(2)加强技术服务保障。积极对接好区大数据局,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创建工作效能提升。积极对标各工作组,不断创新服务手段,畅通云网、推进应用、强化整合、提升服务、保障安全,为创建工作提供全程技术支撑和保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实地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街道综管办)具体组成及工作职责
主 任:李云
常务副主任:万孟卿
副 主 任:袁国良
成 员:周建会、胡春林、罗成光、王 宇、全武平、钟瑞玲、张泷澜、李 斯、高小敏、郭晓军、熊敏晖、龚芳兰、王小萍、王豫昌、龚雪琴、黄 虹、刘月芳、余素芬、李 云、刘志军、付文生
实地推进工作办公室下设2个工作组、11个工作部,具体分组及职责如下:
1.协调工作组
组 长:袁国良
工作人员:王宇、罗慈霞
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各创建工作部实地创建工作;
(2)协调各创建工作部解决重点难点及职能交叉等问题;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2.督导工作组
组 长:邓涛
工作人员:罗成光、胡聪、章馨怡、曹力、钟鸣、来淑芬
工作职责:
(1)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按照各创建工作部工作职责,推进实地各项指标达标;
(2)按照各创建工作部工作职责,负责对实地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3.市容环境创建工作部
部 长:曾豫喆
成 员:郭淑平、涂清、张仕萍
牵头单位:街道城管所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建成区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建成区公共卫生间、马路市场、城乡结合部、建成区内的河湖等实地场所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4.街道社区创建工作部
部 长:蔡建云
成 员:钟瑞玲、黎先恩、廖毛女
牵头部门:街道民政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街道办事处及综合文化站、社区(居民小区)及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实地场所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5.交通秩序创建工作部
部 长:王海燕
成 员:张泷澜、陈淑珍
牵头部门:街道综治办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中交通路口实地场所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6.交通场站创建工作部
部 长:王海燕
成 员:刘鑫、黄春萍、张莉
牵头部门:街道综管办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中公交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等实地场所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7.文化场馆创建工作部
部 长:赵强
成 员:黄瑜
牵头部门:街道文教科体办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宾馆饭店、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互联网经营性场所、实体书店、城市避难场所等实地场所内的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8.综合市场创建工作部
部 长:徐雅萍
成 员:罗慈霞、黄丽珍
牵头部门:街道经济办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中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实地有关市场场所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9.校园环境创建工作部
部 长:赵强
成 员:黄瑜
牵头部门:街道文教科体办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大中小学校园及校园周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实地场所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10.窗口行业创建工作部
部 长:袁国良
成 员:蒋小凤
牵头部门: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中政务大厅、窗口单位、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等实地场所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11.医院环境创建工作部
部 长:赵强
成 员:李斯、刘莎
牵头部门:街道卫计办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中医院等实地场所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12.“六小”行业创建工作部
部 长:袁国良
成 员:唐林
牵头部门:街道人大工作站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中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商店、小旅馆、KTV、小浴室(足浴)等实地场所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13.建筑工地创建工作部
部 长:蔡建云
成 员:周建会、赵桂、袁佳欢
牵头部门:街道综管办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中建筑工地等实地场所文明创建达标工作。
四、实施步骤
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5月至年底)
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全街道上下务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强力攻坚,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对标对表,全面整改。聚焦中央文明委多次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28个省会、副省级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对标对表、查找梳理、建立台账、挂图作战、销号处理,确保所有问题按照创建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由表及里,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追根溯源、对症下药,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全方位达标。
2.提升功能,优化管理。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主攻“功能修补”、“生态修复”、“特色彰显”、“文明提升”四大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环境卫生”、“城市乱象”、“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加大老旧社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的整治改造力度,加快已开工整治改造项目工程进度,迅速启动未开工的、已列入2019年计划的工程项目,切实打牢基础,提升功能、优化管理。
3.全员参与,共建共享。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共享活动,主动加强与市、区直机关,省、市属高校的联系协调,充分整合创建资源,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和帮助,联合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社区共建、窗口服务等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共同把文明创建工作广泛覆盖、推向深入,切实形成省、市、区、街镇、社区“五级联动”的省会城市特色创建新格局,掀起共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
4.强化调度,健全机制。一是健全创建调度机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半年召开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点评会,由街道主要领导进行现场点评,表扬先进,督促后进。二是健全定期巡查机制。创建指挥部领导每月2次实地巡查,街道工作部每周不少于一次进社区巡查督导,主动帮助基层协调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三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督查考核方案,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群众评议等形式,定期对各社区、村进行综合排名,将考核结果纳入街道年终考核。
(二)常态长效阶段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街道上下要牢固树立“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在保常态、见长效上下真功夫,着力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融入日常、严在平常、干在经常。
1.坚持市民主体,树牢创建理念。要充分发挥市民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人翁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系列文明行动,不断引导市民自觉树立文明新风尚。要坚持创建为民、利民、不扰民,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让老百姓得实惠,使创建工作成为关注民情、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和全民共建共享的过程,不断增强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切实提升广大市民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常态整改。要始终把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把美化城市与便民利民同步推进。要着眼于常态管理,把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要切实固化跟踪督办问效机制,压紧压实问题整改责任,明确责任主体,有力推动问题整改清单化、常态化。
3.坚持联动发力,构建共建格局。要坚持开门搞创建,动员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创建实践中来,不断拓展全民参与创建的各种渠道平台,找准共建项目、瞄准共建重点,特别是要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街道机关干部社区签到服务,驻街道大中院校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和有效机制。
4.坚持从严从紧,固化督导考核。科学制定督导考核办法,建立常态化的奖惩分明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实行重奖重罚、责任追究、表彰激励等措施,将创建工作绩效与年度考核有效结合,强化成果运用,切实提升各级各部门的创建执行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全街道“一盘棋”的思想,既各司其职,守土负责,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具体抓、抓具体,街道创建指挥部要加强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保障。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和实地工作推进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工作。财政部门要把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社区(村)、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办公人员,妥善安排资金,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社区(村)、各部门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逐项逐条对照,围绕自身职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查找工作差距,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让,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主动负责,搞好组织协调,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安排,抓好落实。
(四)加力宣传发动。要围绕深化创建工作主题,突出创建为民的工作思路,加强宣传引导,明确宣传重点,营造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和各类创建主题实践活动,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让市民群众切实体会到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要创新报道方法,让宣传形式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