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238287--2021-005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1-06-04 |
文件编号: | 青爱卫字[202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街道、镇、新经济产业集聚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爱卫会研究同意,现将《青云谱区2021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青云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
青云谱区2021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
活动实施方案
为彰显省会担当,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从源头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控制城乡蚊、蝇、蟑螂密度,预防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助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按照《南昌市2021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洪爱卫字〔2021〕3号)要求,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全区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相关虫媒传染病的危害。
二、实施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区三家店街道、京山街道、徐坊街道、洪都街道、岱山街道、青云谱镇、新经济产业集聚区辖区范围内单位、居民区开展。各单位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完善防蝇设施、药物分发、施药和总结评估等6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4日-6月7日)
1、各街道、镇、集聚区及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短信、微信、微博、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灭蚊、蝇、蟑螂的卫生知识和本次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区卫健委要印制蚊、蝇、蟑螂防制宣传资料并分发入户,保障灭蚊、蝇、蟑螂活动深入开展。
2、各街道、镇、集聚区及各部门要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指挥协调,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环境整治阶段(6月8日-6月10日)
各街道、镇、集聚区及各部门要在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继续组织所辖居委会(村委会)和单位开展以扫垃圾、整沟渠、除积水、清蟑迹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活动,特别是要组织职工和社区群众广泛开展大街小巷和房前屋后的翻盆倒罐工作,彻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详见附件《青云谱区2021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三)完善防蝇设施阶段(6月11日—6月13日)
全区各宾馆、商场、超市、饮食店、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站(库)、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场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和完善纱窗、风幕机及灭蝇灯等防蝇设施。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详见附件《青云谱区2021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四)药物准备阶段(6月15日前)
今年全区灭蚊、蝇、蟑螂活动投放药物由区爱卫办统一采购,各街道、镇、集聚区及各部门于6月14日前做好室内灭蚊、蝇、蟑螂药物领取、分发工作。
1、室内用药:药物发放到各单位和居民住户时,应同时发放《灭蚊蝇蟑螂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宣传单。内环境选用低毒、微毒、气味小的卫生杀虫剂,尽量优先选用名牌企业生产的质量稳定、已广泛推广应用、社会信誉度好的产品,严禁将中等毒性及以上的卫生杀虫剂产品用于室内。
2、公共外环境用药:选择卫生、高效、低毒和低残留的卫生杀虫剂。所采购的杀虫药品必须是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号证(简称三证),其中杀虫剂必须是卫生杀虫剂(证号以WP开头),禁止将农业用杀虫剂(证号以PD开头)用于病媒生物防制。
(五)施药阶段(6月16日—10月31日)
1、室内施药:
(1)统一施药:6月16日晚7时整,室内统一点燃“灭蚊烟片”或使用气雾剂灭蚊蝇,半小时后投放“杀虫粉”杀灭蟑螂。
(2)集中施药:6月16日至6月23日开展集中补充施药,确保室内蚊、蝇、蟑螂杀灭。其他时间根据室内病媒生物活动情况精准施药。
灭蚊烟片、蚊香使用时要放在房屋中间,周围不要有易燃物,施药时关闭门窗,人员离开,作用半小时后开窗通风。气雾剂不要直接对人喷,也不要喷在衣服或皮肤上,不在温度较高或有明火的地方使用气雾剂。同时注意灭蟑药使用安全。
2、外环境施药。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辖区外环境的滞留喷洒灭蚊、蝇、蟑螂药物,重点是窨井盖、沟渠周边,花圃草丛、垃圾中转站、果壳箱等部位。喷药频率原则上要求每周覆盖一次,自2020年6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详见附件《青云谱区2021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六)总结评估阶段(6月16日至10月31日)
1、各街道、镇、集聚区及各部门分别按“块块”和“条条”对灭蚊、蝇、蟑螂的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为准确评估这次活动的效果,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投药前后的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和孳生地调查工作,并提交监测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
3、各街道、镇、集聚区及各部门全区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总结材料于10月底前上报区卫健委(爱卫办)。
四、药物与经费
(一)此次活动使用药品成份和剂型严格按照南昌市疾控中心发布的《南昌市病媒生物防制用药指南》进行采购。
(二)室内统一灭蚊、蝇、蟑螂药物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自行承担。本次统一投药室内灭蚊蝇和灭蟑螂药物1份(每份含风云牌0.8%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杀蚊烟片1小盒和卫将牌0.5%茚虫威杀蟑饵剂1小包)价格为1.5元。
(三)全区公共外环境灭蚊、蝇、蟑螂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市管公园、河道、市政环卫设施等防制经费由市直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这次全区统一除害活动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具体措施,也是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有效手段,更是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的生动实践。各街道、镇、集聚区及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宣传发动、环境治理、完善设施、统一投药、督查指导“五落实”。
(二)统一协调部署。本次活动按“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综合防治,全民参与,活动由区卫健委负责统一协调。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卫健委(爱卫办)将对本辖区的灭蚊、蝇、蟑螂工作进行督导,市卫健委也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