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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25010-4808-9444-4921-0166-048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18-11-1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
公开范围: | 公开方式: |
近日,龚某等7人来到青云谱区劳动监察局反映某建设公司拖欠工资。
据龚某等人称,他们是外来务工人员,分别来自河南、河北等省市,经朋友介绍于2018年7月至9月在该公司承建的项目部做墙面施工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但“老板”现在不但不发工资,连工资金额也不肯结算,今日承诺明天,明天又推到后天,现在生活费也所剩无几,想返乡回家,又苦于无充足的盘缠,无奈求助于劳动监察。
考虑到劳动者们情绪激动,且都是外来务工人员,青云谱区劳动监察局当即立案,并派出执法小组前往该项目部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该项目因资金周转问题,导致当月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拨付,造成工资拖欠。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当即将发包方负责人徐某和承建方负责人王某约至项目部,明确告知了结算工资和催付工资是项目部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以工资未结算为拖欠工资的理由,严肃批评了项目部这种纵容不结算工资而拖欠工资的做法,郑重告知了拖欠工资将予以行政处罚的严重性。
当晚该项目部连夜造具了工资表,由农民工签字认可,并于第二天将龚某等7人工资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到位。
龚某等人拿到工资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一个劲地夸:“还是政府好,你们监察局办案神速、公平公正,是我们农民工的坚强后盾,现在工资拿到了,终于可以回家了。”
当前一些工程项目不按时给农民工出具工资结算单或工资表,责问时还以未结算为拖延理由,实则还是拖欠工资,难道工资不结算就不是拖欠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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