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586822--2023-003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2-0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关于认领实施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和落实、衔接省市人民政府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
(青政发〔2022〕2号)
一、实施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2020年本)和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0〕20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领实施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和落实、衔接江西省人民政府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洪府发〔2021〕24号)精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经多方研究论证,区政府决定印发《青云谱区本级认领实施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并落实、衔接省市政府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
二、主要内容
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对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内事项按层级、按系统认领实施。要扎实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尽快承接落实到位;对整合的行政权力事项,科学开展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后,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由省政府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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