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909614--2023-006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8-2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青云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青云谱区洪腾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引领和带动南昌市的城市建设,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城市的面貌,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青云谱区洪腾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303-360104-04-01-830438)。
项目单位:青云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洪腾高架(洪都大道-高新南大道)沿线两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洪都大道至高新南大道沿线约4.2公里的洪腾高架沿线两侧建筑立面的清洗、修补、喷涂、门窗整治、屋面整治及其他附属装饰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843.7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30%及本级财政资金解决。
六、招标内容:招投标核准在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时同步批复。
七、请青云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青云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