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0993-3552-2007-4618-42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南昌市青云谱区 | 生成日期: | 2020-02-0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了加强我区政务公开投诉工作,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内容
1、受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的举报和投诉。
2、对政务公开投诉情况进行查处。
3、其他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事项。
二、工作权限
1、要求被投诉单位和人员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有关材料,并就被投诉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要求与被投诉单位和个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协助、配合投诉调查。
2、责成被投诉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行为。
3、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员纠正违反政务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并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失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4、对违反政务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建设的人员给予诫勉教育或政务告诫的处理。
三、政务投诉对象、范围
对各单位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和举报:
1、对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互相扯皮推诿的。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管理服务对象造成延误办事时限或造成损失的。
3、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4、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5、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6、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的。
7、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投诉电话、举报信箱
电话:0791-88461693、0791-88462306,举报信箱设在区政府办公楼一楼。
青云谱区政府办
青云谱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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