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确保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昌市人防办关于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领导与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自查、重点抽、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4、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5、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办领导、办机关各处室、办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办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张鸿雁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秋华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审批处、指挥通信处、法规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考核内容
1、落实办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部署情况;
2、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组织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学习、教育情况;
4、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
五、考核依据
按照市纪委洪纪发[2011]6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昌市人防办关于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六、考核办法、步骤
考核工作由办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组织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1、听汇报。听取各处室、各单位汇报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个人、处室(单位)学习笔记及会议记录以及制度建设等档案材料。
3、召开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被考核单位人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对处室(单位)的意见或建议,多渠道、全方位了解处室(单位)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民主测评。组织本单位及服务对象代表对处室(单位)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七、考核结果运用
1、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评价、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对处室、单位评价评先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