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人防发[2010]44号
办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南昌市2010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洪安办字[2010]17号)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活动主题,面向基层、面向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促进我办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和谐平安人防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人防办“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鞠锦璋(主任、局长)
副组长:
廖晓峰(纪检组长)
肖育松(调研员)
熊焕标(副主任、副局长)
周建东(副主任、副局长)
成 员:李俊(综合处处长)
李寿茂(财务审计处处长)
蔡汝宁(行政审批服务处处长)
赵 晓(指挥通信处处长)
吴国兴(法规宣传处处长)
邓晖(监察室主任)
熊 颖(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 岩(人防通信站站长)
胡荣健(0112工程管理处处长)
石世清(人防工程处处长)
张永辉(人防福山商城管理处处长)
刘建华(人防欣欣商城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 负责统一协调,熊焕标兼办公室主任,蔡汝宁兼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四、方法步骤
活动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动员部署
5月18日召开全市人防系统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会后办属各单位分别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
第二:学习宣传
1、搞好宣传.6月1日至30日各单位要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座谈会、悬挂有关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及安全防范教育,各单位要在大门、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认真组织学习《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南昌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读本》,提高人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承租经营户的安全生产意识。要加强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2、组织活动.办属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市举行的各种活动。1、从5月份起,办属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2、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安全论文,5月23日前各单位要上交一篇有关安全的论文(发电子邮件至rfbgjg@163.com)。
3、要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活动。
第三:自查整改
6月1日至20日办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上报并及时整改到位。欣欣商城、福山商城、风泽园酒店、包家花园仓库等人员和物资密集场所尤其要注意防火安全,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人防工程处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绝不允许走过场,应付了事。
第四:督促检查
6月下旬我办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办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单位将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第五:活动总结
办属各单位将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5月25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1日上午下班前)书面报市办行政审批服务处。
二0一0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