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FQBJ202202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分期建设
补缴通知书
江西省旅游房地产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02]1363号)的规定,2003年贵司在 湖滨东路 修建的 白金瀚水景花园一期总面积39327平方米,应当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1573.08平方米;二期项目总面积56421.5平方米,应当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4728.1平方米。一、二期共应修建防空地下室6301.18平方米。该项目根据《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项目人防地下室竣工备案面积为4990平方米,剩余防空地下室面积6301.18-4990=1311.18平方米未修建或补建到位,如贵司无力修建或补建,应补办易地建设审批手续,缴纳易地建设费1311.18×2200=2884596元。
现依法向贵司送达《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分期建设补缴通知书》。贵司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后7日内前往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11楼)提出异议,超过7日未向我办提出异议,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如无异议或放弃提出异议权利,请贵司在收到本通知书后7日内携带本通知到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市民中心圆楼三楼人防窗口(红谷滩区龙蟠街与九龙湖大道交叉口处),办理补缴易地建设费手续,逾期我办将依法采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联 系 人:袁玫
联系电话:0791-88533165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