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FQBJ202211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分期建设
补缴通知书
南昌铜锣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02〕1363号)的规定,2013年你司位于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开发建设的南昌铜锣湾广场(4#、8-11#、幼儿园、垃圾站)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02074.17平方米,应修建29544.65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实际修建防空地下室29261.81平方米,剩余516.65平方米防空地下室面积至今仍未补建到位,该项目还有1栋楼未经人防审批。如贵司无力修建或补建,请在接本通知7日内前往南昌市市民中心人防窗口补办人防审批手续,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现依法向贵司送达《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分期建设补缴通知书》。贵司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后7日内前往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11楼)提出异议,超过7日未向我办提出异议,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如无异议或放弃提出异议权利,请贵司在收到本通知书后7日内携带本通知到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市民中心圆楼三楼人防窗口(红谷滩区龙蟠街与九龙湖大道交叉口处),补办防空地下室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我办将依法采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联 系 人:袁玫
联系电话:0791-88533165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