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开立日期:
致: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西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受益人要求,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作为 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义务的履约担保。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以下简称“本银行”)在此同意作为担保人,并代表申请人向受益人出具担保金额为 (大写: )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本银行承诺在收到以下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受益人支付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
(一)本保函正本原件。
本保函有效期自本保函开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索赔时需提交的本保函正本原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本银行营业时间结束前送达本银行上述地址。
本银行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本银行应积极履行担保责任,如本银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时,受益人有权使用相应的行政手段予以处理,或向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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