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防需要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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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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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属性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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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受理方式 |
■网上■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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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市民中心圆楼三楼(东厅)人防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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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七条:“ 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其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 2.《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城市地下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项目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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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申请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2、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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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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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 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档 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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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防需要审查意见书 |
人防部门提供 |
3 |
0 |
0 |
建设单位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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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
规划部门核发 |
0 |
1 |
1 |
(1)核原件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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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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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5天 |
承诺时限 |
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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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791-8853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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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791-83987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