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办属各党支部工作及“走前头、立标杆、服务发展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全市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洪直发〔2017〕1号)和我办《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洪人防机党发[2017]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各党支部一年来的工作实绩,更好地促进机关党的工作责任、目标和任务的落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通过认真总结2017年度支部书记年度工作和开展“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主题实践活动、“廉洁文明家风,党员干部示范”专项行动、干部作风“庸懒散虚”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三项工作”)以及“星级支部”创建活动进行考核,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创先争优经常化长效化,着力激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加速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南昌人防融合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2017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所确定的工作任务。主要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发〔2017〕13号)、《2017年全市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走前头、立标杆、服务发展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主题实践活动通知》)要求,按照《2017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见本文附件1)考核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对象
各党支部
四、方法步骤
1、对照标准,自我评分。各党支部完成对照《2017年度市人防办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和“三项工作” 和“星级支部”创建活动要求进行自查,按照规定格式(附件2)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填写《市人防办基层党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自评打分《2017年度市人防办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1),加盖公章,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机关党委。
2、组织检查,开展述职。由考核组对各支部按考核内容进行实地考核,采取听汇报(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述职、重点听取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三项工作”以及“星级支部”创建活动等文件情况进行汇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3、查阅资料、组织测评。考核组按照《2017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核在2018年1月20日之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1、本次考核为现任党支部书记工作,有下列问题4个以上问题的(含4个)定为不达标:(1)机关党组织未按要求及时换届选举的;(2)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到位、材料不齐全,超计划发展的;(3)党费“收、管、用”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4)每月一次的“大党日”活动未按要求开展的;(5)党员信息库未按季维护、党内统计工作未按时完成的;(6)工委组织和市办的各项活动未按要求派员参加的;(7)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8)党员在本单位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处分的;(9)党员在本单位因违规违纪被市纪委通报批评的;(10)未有支部评为“四星级支部”及以上的。
2、对党支部工作的考核,旨在有效调动各党支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机关党的工作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并达到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各单位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按时、保质的做好此次考核工作。
3、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办党组考核各单位全面工作、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根据。
附件:
1、2017年度市人防办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2、2017年度市人防办机关党建工作自查总结报告(格式)
3、2017年度市人防办基层党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
4、2017年度市人防办机关党建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2018年1月5日
中共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