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防发〔2022〕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4号),积极推进人民防空与数字经济融合式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全省各级人防部门要坚持“数字赋能、人民至上”理念,围绕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通过数字技术与人防使命任务深度融合,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数字化人防平战结合之路,推进人防建设与城乡建设、经济建设、公共安全融合发展,由封闭型、消耗型向开放型、增值型转变,实现人防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数字人防建设,增强做优做强数字经济能力
(一)制定全省数字人防建设规划。以人防指挥工程为中心、以平战结合应用为牵引、以办公指挥一体化网络平台为载体、以对上对下语音数据同步通信为目的,制定全省数字人防建设规划和数字人防建设工作指南,指导全省数字人防工作开展。(责任单位:省办指通处)
(二)构建数字人防指挥体系。持续推进人防办公指挥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北斗导航、5G应用。有序开展场景化、数据化、平台化建设,推动人防工程、疏散场所、人防警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专业队伍等一网统管。依托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拓展人防智慧应用,在人防场景应用方面争取形成可在全国推广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办指通处、省人防指挥保障中心,市县人防办)
(三)构建数字人防警报体系。完成人防警报数字化改造,开展人防警报报知统控系统建设,纳入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推进多手段报知,实现人防警报数字化综合集成。(责任单位:省办指通处、省人防指挥保障中心,市县人防办)
(四)构建数字人防疏散体系。通过多媒体手段发送预警信息及最近的疏散导航路径,实现精准疏散,市民通过APP扫码,显示附近人防掩蔽点,实现战时人员智慧精准掩蔽。通过平台实时掌握疏散动态信息,根据实时动态信息开展应急调度保障。(责任单位:省办指通处,市县人防办)
(五)构建数字人防工程防护体系。推行人防规划数字化编制与实施,依据人防专项规划、人防工程现状等数字化信息实施人防审批。推进人防审批数据接入当地大数据中心,提升人防电子证照的全场景无障碍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人防工程质监工作数字化,对质监环节、流程实行数字化管理。探索推进人防工程使用和维护数字化,将人防车位纳入城市智慧停车系统,开展人防工程智慧停车,打造“云托管”模式,将人防停车场与城市信息平台连接,有效解决停车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责任单位:省办工程处、省人防发展服务中心,市县人防办)
(六)构建数字人防宣教体系。发展数字人防文创,构建面向广大民众“互联网+应用场景”的数字人防服务民生体系,实现人防宣传教育便捷化。建设沉浸式人防宣教体验馆,运用VR、AR技术模拟各种场景,提供一个学习和体验防空防灾技能知识的平台。(责任单位:省办指通处、综合处,市县人防办)
三、发挥人防战备资源优势,助推我省数字经济做优做强
(七)助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支持人防工程开发用于数据及重要基础设施设备地下化,积极推进人防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定制化软件开发提供场景及业务需求,为数字经济实体参与人防建设并从中发展壮大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省办指通处、工程处、省人防指挥保障中心,市县人防办)
(八)加强与数字经济实体合作。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加大项目研发力度,推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在人防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办指通处、省人防指挥保障中心,市县人防办)
四、加强工作领导,全力保障我省数字经济做优做强
(九)加强组织领导。省人防办成立由办领导和各处、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推进双“一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综合处牵头人防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牵头部门不定期向主任办公会报告工作。(责任单位:省办综合处、各任务牵头部门)
(十)加强人才建设。成立省人防“数字人防工作专班”,借助军地信息化专家力量,采取轮岗、调学培训、挂职锻炼、跟班等多元化培养模式,加大人防数字人才培训力度。将省人防指挥保障中心打造成数字人才培训基地,形成老中青梯队人才队伍。每个设区市要至少培养1名人防数字业务骨干。(责任单位:省办人事处、省人防指挥保障中心,市人防办)
(十一)强化激励宣传。对在做优做强人防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人防办将以适当方式予以激励;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省人防办将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推动人防“一号发展工程”走深走实。(责任单位:省办人事处、综合处)
原文下载: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防空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三年规划(2022-20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