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全面打造核心增长极的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跨越。
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确保完成就业工作主要目标。确保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87万人,“4050”人员就业6900人,“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城镇就业率94.5%;确保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33万人;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3.3万人。
(二)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健全政策服务、资金保障、技术支持和农民工网络平台四大体系,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完善就业服务均等化、多样化、精致化、信息化和一体化五大体系建设。深化以“551”计划为牵引的工业园区用工就业服务和以“小额担保贷款”为抓手的创业扶持体系。积极推动发展家庭服务业,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三)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抓好毕业生档案、落户、见习等政策落实,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实名制服务,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工程”。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网络招聘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建设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启动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大学生100名。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做好工业园区用工对接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落实分类帮扶、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努力实现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四)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完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长效机制,完善创业服务网络、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征集评价机制。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质量管理年活动,着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亿元,还款率95%以上。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创业培训1.06万人,征集创业项目120个,建立创业见习基地10家,打造创业孵化基地(示范街)5个,力争创建一个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
(五)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开展职业培训年活动,做好职业培训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进“工业园区对接培训”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力争完成培训人员5000名。抓好四类人员培训和特殊群体专项培训。加强职业培训统筹管理,落实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政策,开展职业培训15万人。推进公共实训考核鉴定中心建设。
(六)建立健全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信息网络,加强网上数据采集和就业信息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健全就业形势分析制度。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范围,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动态流向。
(七)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测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组织诚信服务月主题活动,确定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加强市场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市场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八)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推进五险统一征缴工作实施,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园区企业稽核,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城镇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和基金征缴任务指标。加强与劳动监察、法院联动,减少选择性参保、缴费和漏保逃费现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和发放。
(九)做好养老保险工作。积极落实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完善养老基金预警机制,确保基金充盈。做好2013年度待遇调整工作和部分特殊群体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代发工作。全面实现市、县(区)两级养老金直发。推进企业年金工作,加大企业欠费和挂账的清理力度。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和遗属待遇、病残津贴制度。加强退休管理服务,完善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十)巩固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成果。以积极引导参保续保缴费为重点,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加大对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三个新试点城区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加强信息化管理,确保所有县区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平稳上线运行。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力争出台全市统一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真正做到“先保后征”。
(十一)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成果,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调整全市城镇医保待遇政策,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大病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扩大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范围。组织实施医保付费制度改革。实行所有县区职工医保市级统筹信息联网,解决参保居民跨县区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问题。做好市级公费医疗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动生育保险工作。
(十二)推进失业保险制度建设。稳妥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继续推动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强失业保险缴费稽核工作,对参保单位执行统一规范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切实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加快实行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用工监测工作,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联动机制。统一全部县区业务操作平台,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十三)加强工伤保险工作。出台《南昌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南昌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着力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落实工伤认定县区委托,实行统收统支和两级经办,建立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继续完善工伤康复工作制度,做到“先康复、后评残”。积极探索工伤预防措施,抓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探索引进商业保险模式,努力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
(十四)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编制、审核、汇总和执行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实现内控检查评估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建立社会保险异地支付协查和违规案件举报机制。继续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检查。加强基金监管和反欺诈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十五)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整合经办资源,实施五险统一征缴,完善五险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标准化建设。加强经办管理基础建设,完善业务系统建设,优化网上经办平台,力争2013年底普及到全部正常经营生产的企业。完善五险统一征缴服务大厅建设,开发业务经办叫号系统。提升短信平台服务品质。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521”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和“2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成立南昌市“211”企业家协会(俱乐部)。做好新一轮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和表彰工作。推进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鼓励引导专家积极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以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继续教育基地等为载体的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专家休假活动。
(十七)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技能人才振兴工作制度化,实施“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制度、“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市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带薪疗养制度”。实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紧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政策,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100名、紧缺技师和高级技师300名。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个。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评选第五批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100名。
(十八)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南昌市人才信息库建设,强化“人才一卡通”窗口服务。实施南昌人才提升培养工程,提升全市职业经理人、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能力。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供求分析制度,编制《2013年南昌市企业人才需求目录》、《2013年南昌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和《2013年南昌市重点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目录》。开展“南昌人才活动周”系列活动,组织“南昌招聘团”赴外招才引智。
(十九)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畅通非国有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开辟“绿色通道”。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大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力度。组织实施好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拓宽人才评价服务领域,加强对非公经济单位的服务。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对专家评委库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十)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各类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大力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康有序发展,做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检查评估。开展2013年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组织好“南昌市首席技师”、“南昌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南昌市技术能手”、“南昌市政府津贴专家”、“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等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二十一)统筹做好各项政府人才工作。做好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强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全市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落实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南昌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聚集工程,搭建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
四、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
(二十二)建设引进用好国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四大平台”。举办首届“南昌海外创新人才交流会”,建立南昌留学人员创业园,举办首届南昌籍海内外精英人才联谊会,设立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站。
(二十三)实施五大智力引进计划。实施第五批“洪城特聘专家”招聘工作,招聘10名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实施“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实施一般项目50项、重点项目10项。实施“一村一品”人才创业计划。实施“洪城计划”,落实“四带”人才政策扶持。实施海外人才重点项目创业计划。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二十四)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机制。组织开展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和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聘工作。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十五)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军转安置任务,做好驻昌部队随军家属调配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健全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推动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网络培训。
(二十六)做好人事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人事考试管理,会同公安、纪检等部门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六 、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
(二十七)做好公务员考录、选拔工作。扎实做好2013年全市招录公务员工作,确保公务员考录工作“零差错”。继续开展面向基层择优选调公务员工作,不断优化公务员来源和结构。做好2012年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审核备案工作。
(二十八)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做好公务员“四类培训”和对口培训,开展公务员网络培训。筹备一期国内全市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做好全市表彰、奖励的审核,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七、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九)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公务员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工作,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的实施工作。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建立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政策,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三十)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和落实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省政府新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健全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从建筑领域扩大到水利、交通、园林等行业,加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开展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专项治理行动。
八、做好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
(三十一)做好各项农民工工作。落实农民工城镇落户、随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健全以农民工服务中心为核心,全市各级散工劳务超市为支撑的农民工服务网络平台体系,开展农民工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加强技能培训、工资支付和参加社会保险等各项权益维护工作。加强农民工党建工作。
(三十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做好劳动合同法修订后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动小微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规定,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推进劳动定额标准化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街道(社区)和乡镇。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十三)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大力推进工业园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公有企业、30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70%以上建立调解组织的目标。继续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建设,建立街道、社区、企业三级调解网络,完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警机制。加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力度,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3%以上,调解率达到70%以上。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加大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力度。
(三十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切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完善劳动监察案件预防和指挥中心建设,探索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的指挥中心。加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上下联动、内外配合、社会协调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综合治理机制。加大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及时结案率全年达98%以上。
九、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三十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调研和重大专题调研,重点围绕我市完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统一征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市人才统筹和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新形势下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开展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意见,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十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及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消除和化解行政争议。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已委托、下放事项的监管,全面建设行政审批结果回访制。
(三十七)推进规划、统计和财务工作。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分析质量。开展农民工跨省流动就业现状及趋势分析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推进全局财务统一核算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做好各类项目的汇总、审核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补助支持。
(三十八)加强基础公共服务建设。加快推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三十九)加强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热点。落实人社系统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制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在线办事和互动交流能力。
(四十)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及金保工程二期建设进度,完善制发卡流程。推进办公自动化(oa)系统项目建设,推进网上业务经办系统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建成上线。推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力争2013年上半年上线。打造南昌市智慧人社服务项目,整合社保业务、一卡通、公共服务、劳动关系与就业管理、人事人才、异地服务与结算、稽核内控、数据交换、办公自动化、应用级灾备十大核心系统,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四十一)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事件。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包案、内外协作机制等各项工作制度。着重治理重信重访,切实做好全国“两会”等敏感节点时期的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秩序。
十、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四十二)做好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工青妇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继续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四十三)推进机关人事工作。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完善竞争上岗等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推进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十四)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继续落实《2011-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干部培训动态化、常态化机制。扎实推动干部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四十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完善监督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巩固“三大”集中整治活动成果,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