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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督促检查阶段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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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社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督促检查阶段工作安排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726日全市集中整治活动督促检查阶段工作部署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洪人社字[2012]51号)的部署,为确保6月至11月集中整治活动督促检查阶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阶段工作安排。

1、召开转段工作会议。局效能办牵头召开全市人社系统集中整治活动督促检查阶段工作部署会。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各处室、各单位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处室会议、全体干部大会等形式对集中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总结,部署督促检查阶段工作任务。

2、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各处室、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阶段制定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推进表和单位《作风效能建设目标承诺书》,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效能办负责对本单位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落实“销号”整改制度。局效能办负责对各处室、各单位的跟踪督办和协调指导。

3、开展全面检查。一方面,各处室、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安排》,组织一次“回头看”。看自查自纠的内容是否有遗漏,有遗漏的立即补上;看自查自纠的要求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的重新“补课”;看自查自纠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切实纠正,尚未纠正的,限期解决。另一方面,局效能办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各处室、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4、开展“服务企业双月行动”活动。围绕我局正在开展的“551”计划,开展“服务企业双月行动”活动,通过组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局党委委员定期带队上门服务,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查找出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出台适应打造核心增长极要求的优惠政策。

5、积极参与全市“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积极组织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市社保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事考试中心等处室、单位参与全市“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把作风效能情况和发展环境建设的评判权、参与权交给群众、交给基层、交给企业,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市效能办将对后5名进行通报批评。

6、落实简政放权工作。凡市级权限内企业自主投资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要全面放开,不再办理任何审批或核准手续;凡县(区)、开发区自筹资金、自行平衡资源的项目,所有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全部下放到县(区)、开发区;凡没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全部停办;除需要安排市本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或需要实施实地勘察的项目由窗口征求意见后办理外,其余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全部集中到窗口直接办理。建立简政放权工作督查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简政放权工作稳步推进,下放权力规范运行。局效能办积极做好迎接市效能办专项督查的同时,要加强对各处室、各单位简政放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问责问效。

7、推进七项重点工作。各处室、各单位在开展督促检查阶段工作的同时,要将集中整治活动与推进以下七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更好的服务和促进全市、全局中心工作的开展。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二是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印发的《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三是按照全市及全局《关于集中整治行政机关在市场中介组织管理中乱作为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要求,整治行政机关在市场中介组织管理中乱作为不作为突出问题四是按照《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的要求,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全面总结和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三级联考。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五是按照拟制定的服务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制度,切实为200家重点联系企业解决人才管理、招工用工、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方面的难题,全面推进“551”计划的实施。六是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今年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收官之年,要结合全市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要求,对照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及《工作推进表》做好清理职权、查找风险、评定等级、防控风险等工作,以此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七是按照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百日行动”工作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纠纷矛盾,确保问题不蔓延、矛盾不发酵、信访不反复。

8、开展明查暗访。一方面,市局效能办要组织义务监督员加强明察暗访力度,把明查暗访日常化、经常化,要重点暗访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按照《预警制度》进行及时预警,对预警了没有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依然出现违反效能建设、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要速查速办,及时通报。另一方面,市局效能办要了解和评价各县区人社局、各处室、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动态和成效,督促指导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9、查处典型案例。根据群众投诉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处一批发生漠视群众疾苦甚至刁难群众的突出问题,查处一批服务窗口办事拖拉甚至公开索受好处的突出问题,查处一批不依法行政甚至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查处一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及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10、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严肃追究责任。涉及处室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按照市效能办制定的《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操作手册》,规范问责程序,明确问责流程。开展问责落实情况回访工作,不定期对各县区、各处室单位问责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11、营造活动氛围。加强舆论引导,把专门机关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活动简报、宣传专栏等平台,反映活动动态、宣传正面典型、曝光突出问题、针砭不良习气,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公开问责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

12、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活动以来的好做法,着力把感性认识提升归纳为理性认识,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局效能办要及时收集,视情编印成册,筛选典型做法在全局系统推广,巩固深化集中整治活动成效。

 

 

一二年八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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