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洪发[2007]30号)、《关于实施“513”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若干意见》(洪发[2010]19号)的精神,大力推进“千名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积极引进国外智力为我所用,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南昌市2013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一般项目共23项,每个项目执行完毕经审核合格,可获得每项5万元的配套经费资助,现就立项计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见附件1)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请指定专人负责本年度的国外技术、管理人才一般项目实施工作,认真做好项目执行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执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及项目执行结束后的成果总结上报、办理核销手续工作。
(二)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补充的,必须在8月30日前报市外国专家局,经批复后方可执行。
(三)各项目执行时间最迟不超过2013年10月底。
三、项目核销要求
(一)项目单位务必于2013年10月底以前将已执行项目的下列材料送交市外专局:
1、南昌市一般引智项目执行总结报告(附件2);
2、南昌市一般引智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
3、南昌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协议书(附件4);
4、两张不同场合的专家工作照片;
5、外国专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对于核销材料不齐全、复印材料不清晰或存在问题的,项目成果材料不详实、总结不到位的,将降低核销比例或不予以核销经费。
(联系人:黄嫱 联系电话:83884281)
附件表格可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