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是指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科技进步,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就业,其就业方式有别于传统的稳定就业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代驾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都属于典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事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21〕38号),从企业用工、就业培训、社会保险、职业伤害等方面明确了权益保障政策。
一、企业用工
1.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签订怎样的合同?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双方符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要遵守平台企业确定的算法等相关规则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承担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责任。
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2.平台企业采用第三方合作用工有哪些主要责任?
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组织劳动者完成平台工作的,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平台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的,不得以高额风险抵押金、保证金转嫁经营风险。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就业培训
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权益如何保障?
企业应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为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个性化服务。
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可以享受补贴吗?
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就业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5.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休假有何规定?
企业应结合行业特点、消费需求和劳动者权益按规定合理确定休息办法。落实劳动者休息休假制度,在法定节假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
三、社会保险
6.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参加社会保险?
企业应依法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鼓励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对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鼓励引导其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7.未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在缴费基数和缴费方式上有何倾斜政策?
推进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按月调整缴费档次,并可通过各类渠道(含线上线下)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直接缴纳养老保险费。
2022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
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各档次的月缴费金额
月缴费基数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
||||||||
5880 |
|||||||||
60% |
70% |
80% |
90%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
月缴费金额 (元) |
706 |
823 |
941 |
1058 |
1176 |
1764 |
2352 |
2940 |
3528 |
对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引导其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对照表
14个缴费档次 |
个人缴费档次(元/年) |
政府补贴金额(元) |
年度个人账户总额(元/年) |
1 |
300 |
40 |
340 |
2 |
400 |
50 |
450 |
3 |
500 |
60 |
560 |
4 |
600 |
65 |
665 |
5 |
700 |
70 |
770 |
6 |
800 |
75 |
875 |
7 |
900 |
80 |
980 |
8 |
1000 |
85 |
1085 |
9 |
1500 |
90 |
1590 |
10 |
2000 |
95 |
2095 |
11 |
3000 |
100 |
3100 |
12 |
4000 |
150 |
4150 |
13 |
5000 |
190 |
5190 |
14 |
6000 |
230 |
6230 |
三、职业伤害保障
8.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生职业伤害有何保障?
为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问题,我省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支持景德镇市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景漂”、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纳入参保范围;支持赣州市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将在校实习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人群纳入参保范围,两市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推广。积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2022年底前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实现全覆盖。同时,鼓励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提升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
9.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安全方面有何保障?
企业应健全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对劳动工具的安全和合规状态进行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关注劳动者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劳动者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有效提高生产事故防范能力;在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加强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10.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依法查处企业拖欠劳动报酬、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级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帮助。
原文链接:http://rsj.nc.gov.cn/ncsrsj/xxgkzcwj/202307/8a1efb07c2d84c39891292e7f0eb56e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