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服务,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力共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我市编制了《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手册》。手册以政策问答形式总结归纳了企业在劳动规章制度、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常见问题,帮助企业进一步明确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导企业正确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
招聘录用篇
1.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哪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渠道开展招聘?
免费线上招聘服务:用人单位可登录全省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以通过“赣服通”就业创业服务专栏发布招聘信息。
免费线下招聘服务:用人单位可以到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用工登记,参与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举办的免费招聘会;也可以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参加供需面谈,还可以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2.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拒绝录用的情况有哪些?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歧视残疾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设置歧视性的录用标准;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源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3. 用人单位在设置录用条件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录用条件要明确、具体、量化,具备可操作性,切忌空泛化、抽象化。比如对“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积极性较高”等含糊的条件进行量化,以可以考评的要件替代。同时,对于无法直接评定或判断是否合格的情形,还可以规定参考标准或计算方法,以利于评定的时候有章可循;
(2)录用条件在招聘时须向劳动者公示,应聘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具有知情权。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使新进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劳动条件等
主要的关键信息予以充分的了解,并由劳动者通过签字、接收邮件等方式确认。
在试用期内,有理由和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审查劳动者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应注意审查劳动 者相关信息,主要需注意以下几点:
(1)要询问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不得侵犯劳动者的隐私权;
(2)要核实劳动者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对技术工种资格证书、外国人就业资格证、学历证书、 工作经历等背景进行调查,并保留相关证据,让劳动者在个人简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上签字,确保其真实性;
(3)要审查求职者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求职者是否年满16周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要确认求职者与前单位是否已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5)要排除求职者存在竞业限制。
5. 招聘时需要审查劳动者与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状态吗?
建议审查。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 一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招聘环节,应当审查应聘者是否与前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档。或者用人单位主动对即将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背景调査,了解其劳动关系状态。除此之外,还应审査劳动者与之前用人单位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保密协议等。审查劳动者与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状态,有助于单位降低用工风险。
6.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履行哪些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时,可做书面记录,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也可在劳动合同约定中注明。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相关信息,构成欺诈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 劳动者在入职时应履行哪些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需要注意,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情况时,劳动者才需要说明;而用人单位有权了解的情况仅限于与 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知识技能、 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等,不得侵犯劳动者的隐私权。
劳动者未如实说明,构成欺诈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 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吗?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 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9. 劳动者入职时,用人单位必须要安排入职体检吗?
并非所有劳动者都必须安排体检,但建议进行入职体检,一方面可以了解劳动者的基本身体状态,另一方面可以判断与所任岗位是否匹配。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对特殊岗位和特定群体有体检义务,比如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未成年工等人群。
10.可以在录用通知书中附条件吗?
可以,比如在录用通知书中附生效条件,如“本通知书有效的前提是个人提供的信息全部真实无误,如有虚假陈述或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则本通知书不生效或自动失效”。
为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服务,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力共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我市编制了《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手册》。手册以政策问答形式总结归纳了企业在劳动规章制度、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常见问题,帮助企业进一步明确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导企业正确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