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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事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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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我局认真及时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通过市人事局网站、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市人事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884277;电子邮箱:zfrsj@nc.gov.cn

 一、概述

  南昌市人事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我市人事人才信息,拓展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进行,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

  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并按《条例》要求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有序

  为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系统排列,并将各个公开项目按照索取号进行排列,极大地方便了信息使用者的查阅和索取。与此同时梳理并及时在本局网站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加快门户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公开

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对南昌市人事编制网进行了全新改版,努力建成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主要特征的服务型网站。南昌人事编制网上设置了专栏对我局领导班子、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向社会予以公布了包括人事编制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众多信息,并及时更新。同时,为保障网站健康有序地发展,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南昌人事编制网”管理规定》,详细规定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流程和更新程序,以确保上网信息的权威、准确、及时,该公布的及时公布,需要保密的做好保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0912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3条。其中:公共服务47条,领导信息12条,法规文件104条,发展规划8条,工作动态170条,人事信息5条,财经信息1条,行政执法5条,职能业务109条,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法规文件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资福利、职称评审、人事争议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人才中介服务、工资福利审批、退休审批等办事服务流程、服务机构和联系电话。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公民或法人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人事编制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2009年全年受理依申请1条,答复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对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热情不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改进情况: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使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申请流程等加深了解,并以此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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