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五部委《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南昌市工作实际,联合市发改委等14家市直部门印发了《南昌市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工作方案》。
分型分类:按照不同的划型标准和分类条件,把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和“知名、特色、优质、新型”四类,简称“名特优新”。
精准帮扶:按照个体工商户的分型标准和分类条件,制定相对应的“三型四类”个体工商户扶持措施。
南昌市个体工商户数量多、分量重、作用大,是保就业、惠民生的重要支撑。为落实好上级要求,有效解决南昌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等14家市直部门拟在全市全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主要是聚集政府部门职能作用,着力构建覆盖创业扶持、梯度培育、创新服务、转型升级等全链条、层级式、针对性的政策供给体系,全面实施以分型提供差异化精准帮扶,以分类促进示范性带动作用的发展模式。
二、起草过程
《南昌市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全面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和市发改委等14家市直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一)学习借鉴。参照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实施方案》,学习借鉴义乌市等发达地区成功做法,结合南昌市实际,草拟《工作方案》。
(二)征求意见。6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征求意见函》,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和市发改委等14家市直部门意见;6月12日,通过市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6月22日,吸收采纳反馈意见,对《工作方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工作方案》。
(三)会签印发。6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市发改委等14家市直部门发出会签稿,7月2日完成盖章并正式印发《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分为目标要求、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和附件五个部分。
(一)目标要求。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主要目的和主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包含有序推进分型分类各项工作、推动构建涵盖个体工商户不同发展阶段的政策体系、加大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力度、增强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突出党建引领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和持续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氛围6项主要任务。通过明确任务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实现以分型提供差异化精准帮扶,以分类促进示范性带动作用。
(三)进度安排。包含确定标准,全量分型、择优分类,及时推进和出台措施,推动落实3个工作阶段。7月份,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分型结果,市市场监管局形成南昌市“生存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名录;各地市场监管局根据自身禀赋、产业特色和发展方向,科学制定本地“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6月10前完成社会公示,6月15日前汇总上报,8月中旬起,在省市场监管局完成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标注,将数据汇总至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后,各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依托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完成申报、推荐、认定、公示等各项程序,持续做好评估确认,11月30日前完成分类并汇总上报;2025年1月1日,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始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工作要求。从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加强督导考核,完善评估机制、加强沟通交流,监测分析和问题研究、积极做好宣传引导7个方面,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帮扶政策,及时评估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深化柔性执法,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构建覆盖创业扶持、梯度培育、创新服务、转型升级等全链条发展针对性政策供给体系,全面实施以分型提供差异化精准帮扶,以分类促进示范性带动,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生存周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
(五)附件部分
附件共有4份,主要是对分型分类工作提供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
附件1:江西省个体工商户分型标准。规定了基本概念、分型原则、判定标准、划型周期、分型判定、帮扶措施6个方面,划型采取系统自动判定方式,分型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并进行标注和公示,并提供查询公示和异议处理渠道。
附件2:南昌市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试行)。规定了分类原则、分类来源、分类标准、入库机制、培育政策、个体工商户分类申报与审批流程7个方面。其中,参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南昌市个体工商户实际情况,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和认定进行了明确和界定,既有基础标准,也有具体标准,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当地特色,进一步细化丰富分类标准。特别是规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库。
附件3:分型数据库和分类名录库建设标准规范。规定了数据汇聚、分型数据库、分类名录库和数据汇总上报。这四项内容均根据国家总局统一规定,依托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网”,进行自动划型、标识、申报、汇集和上传。南昌市的任务就是各级建立分类名录库,并建立遴选入库与动态管理机制,配合做好与市场监管总局数据库对接相关工作。
附件4:江西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和“名特优新”分类基础数据库。分型和“名特优新”分类基础数据库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四类主体共同参与建设,通过归集纳税、社保等数据以及评优评先、荣誉奖项等表彰信息,对“全域、全量”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摸底,遴选一批初步符合发展方向、具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入库。依托数字赋能,该库实现从“人找人”变为“数据找人”,为高效引导个体工商户分型和申报“名特优新”提供参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