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南昌市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3986178,电子邮箱:ncssfj@sina.com。
一、概 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司法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条例》要求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完成了政府公开信息指南和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截至2008年底,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08年,根据《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制订下发《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定信息报送责任部门工作方案》、《关于成立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要求作了明确的分工和内容的细化,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信息报送人员职责,理顺工作关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转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追究制度等,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落实有人干、监督有人查。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08年,南昌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九类信息,共计162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法规文件28条,发展规划5条,工作动态113条,财经信息1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公共服务10条,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以来,我局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处室和下属单位由于工作人员较少,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伐比较缓慢;依申请公开信息量为零,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提供的信息量偏少,造成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1、抓考核促提高。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的内容,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进入干部的政绩档案,与单位评优评先挂钩。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敷衍了事、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2、抓先进促后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评比制度,每年表扬一批做得好的处室和下属单位,通过抓两头带中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
3、抓制度促规范。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信息审核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水平,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4、抓重点促深化。继续把领导关切、媒体关注和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重点领域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提高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三公开”的效果。
南昌市司法局
200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