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aintpaulhem.com)或本机关网站(www.ncs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8楼;邮编:330038;电话:0791-83986176;传真:0791-83986094;电子邮箱:jxncsf@163.com)。
一、概述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主任和兼职工作人员。编制了《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受理电子邮箱,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向我局查询、咨询相关信息。修订完善了《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南昌市司法局新闻发布制度》等七项制度。建立了四级负责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局直单位、机关处室按照职能分工,对工作中自身产生的文件、资料及工作信息等由经办人员提出是否公开建议,单位、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发领导审查,分管信息领导最后审定。明确了由驻局纪检组负责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接受行政效能投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于有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一个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良好,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发生被群众投诉的事件,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产生不良影响,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因政工公开工作出现行政过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2015年我局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82条。其中政务动态173条,公告告示6条,财经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市民通过南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aintpaulhem.com)或市司法局网站(www.ncsf.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报纸、电视等媒体。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上刊登服务承诺、便民须知,办事指南、监督电话、机构设置、工作动态等政务公开内容。
3、公共查阅点。市民可以到本局主要办公场所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地点:红谷大厦b座8楼0817室;开放时间:法定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791—83986176。
4、新闻发布会。我局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市民需要或工作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重要司法行政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完成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来信申请公开信息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撰写质量不高。信息工作队伍人员不稳定,缺少撰写材料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骨干人员。二是有时信息公开的不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改进措施
1、积极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组织的各项信息工作方面的培训学习,采取各种方式,提高信息员的撰稿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2、规范运作程序,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发展、新特点和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明确办事纪律,着重规范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工作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部门网站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拓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及时公开工作进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昌市司法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