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市司法局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

南昌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aintpaulhem.com)或本机关网站(www.ncs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祥瑞路89号;邮编:330038;电话:0791-83986176;传真:0791-83986094;电子邮箱:jxncsf@163.com)。

 

一、概述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主任和兼职工作人员。编制了《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受理电子邮箱,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向我局查询、咨询相关信息。修订完善了《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南昌市司法局新闻发布制度》等七项制度。建立了四级负责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局直单位、机关处室按照职能分工,对工作中自身产生的文件、资料及工作信息等由经办人员提出是否公开建议,单位、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发领导审查,分管信息领导最后审定。明确了由驻局纪检组负责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接受行政效能投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于有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一个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良好,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发生被群众投诉的事件,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产生不良影响,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因政工公开工作出现行政过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2017年我局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29条。其中政务动态393条,公告告示2条,财经信息10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市民通过南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aintpaulhem.com)或市司法局网站(www.ncsf.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报纸、电视等媒体。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上刊登服务承诺、便民须知,办事指南、监督电话、机构设置、工作动态等政务公开内容。

 

3、公共查阅点。市民可以到本局主要办公场所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祥瑞路89号(市法律服务中心)5楼508室;开放时间:法定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791—83986176

 

4、新闻发布会。我局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市民需要或工作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重要司法行政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完成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力量薄弱,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在处理较复杂的工作中办法不多,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不够,目前我局发布的政策解读材料多为转载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的政策解读,本地文件的解读信息较为有限。

 

 

(二)改进措施

1.推进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进一步学习和落实《条例》有关精神,积极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参与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争取调配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要求相关科室、单位在制定政策措施的同时要配套政策解读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昌市司法局

 

20181月10日

扫码浏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