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aintpaulhem.com)或本机关网站(sfj.n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祥瑞路89号;邮编:330038;电话:0791-83986176;传真:0791-83986094;电子邮箱:ncssfj@nc.gov.cn。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2019年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多渠道做好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①集中发布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入解读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及时在我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涉及我局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2019年度,我局先后发布了《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负责人就<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专家解读:促进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家解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政策解读文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②利用多种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及解读。2019年,为了更好地多方位解读相关法律政策,让群众更方便的接受法律服务,我局上线了南昌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涵盖了法治南昌、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等栏目,2019全年共推送了288条法治信息,开通了普法抖音官方账号,综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新媒体渠道,积极主动引导普法导向,落实群众法律服务工作。
2、聚焦权力监督,着力深化决策和执行公开。①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采用多种政务公开形式。2019年,我局在官网上面向社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了《市司法局关于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意见建议的函》,《关于征求对市司法局工作落实、干部作风意见建议的函》,《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意见的公告》,《关于公开征集<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废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关于公开征集<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等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我局创新公众参与方式,于2019年3月,主动邀请有关法律方面专家召开《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专家论证会,使政策法规更符合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②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9件,未收到人大建议;主办9件,分办0件,市政协重点督办的提案1件(第2019042号)。在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地完成了办理工作。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理态度满意率100%,办理结果:A类5件,B类4件。③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截止2019年年末,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智能,我局在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上共计上传326条监管行为数据,涉及检查事项清单、检察人员、检查任务、检查结果四个栏目,强化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3、聚焦优化服务,着力拓展公开渠道。①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全市政府网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局安排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市工信委、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集约化工作,通过参加培训、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确保集约化工作的进展,局官方网站已于2018年11月19日完成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进驻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②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机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渠道。2019年,我局继续运行南昌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涵盖了法治南昌、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等栏目,2019全年共推送了288条法治信息。开通了普法抖音官方账号,综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新媒体渠道,积极主动引导普法导向,落实群众法律服务工作。③及时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要求,及时、规范编制《南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于2019年1月21日在南昌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新闻动态栏目公示,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1日,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按时填报了南昌市司法局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并且在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④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根据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求,我局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了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并联,畅通了群众法律咨询渠道。
4、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①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体制。2019年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南昌建设的关键一年。我局深入开展“献礼七十华诞唱响法治南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普法为民惠民实效,为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建设、描绘好新时代南昌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③加大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信用江西(南昌)网站、政务服务信息网站以及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主动公开局行政执法信息、相关行政处罚及奖励信息和下属单位信息。④主动及时在局官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局单位领导人员信息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1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885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1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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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力量薄弱,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在处理较复杂的工作中办法不多,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不够,目前我局发布的政策解读材料多为转载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的政策解读,本地文件的解读信息较为有限。
(二)改进措施:
1.推进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学习和落实《条例》有关精神,积极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参与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争取调配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要求相关科室、单位在制定政策措施的同时要配套政策解读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昌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