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目的
为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高办案质量,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适用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细则》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规范》。
三、主要内容
《规范》正文共十三章、一百二十七条。主要包括管辖、案源管理、管辖、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等内容:
1. 明确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方式,应当书面委托,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委托书。
2.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与不予立案的条件。
3. 规定行政处罚案件相关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合法取得。
4. 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明确需告知当事人听证权的行政处罚案件范围。
《规范》另有附件三个,分别是:《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流程图》《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执行流程图》。
四、现实意义
从办案前的管辖、案源管理,到办案中的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及决定,再到办案后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行与结案、期间送达等,对行政处罚全过程进行具体明确,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的实施和适用提供规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