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葛伟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局决定对拟不予撤销葛伟提出的撤销其中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一案依法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9:30
二、听证地点: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01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请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听证,请提交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联系人:吴洲 张菁 联系电话:885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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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