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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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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南昌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2023年10月9日,市政府召开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要求各有关县区和部门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切实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质量效果。截至2023年11月30日,整改率89.06%。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收入方面。关于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税收收入占比逐年下降的问题,市财政局不断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控,税收收入占比较上年同期增加5个百分点。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2022年底滞留财政专户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已缴入国库。关于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未按规定清算征缴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印发通知,对未及时清算上缴财政专户的市政配套费进行结算上解。

2.预算支出方面。关于专项资金执行不均衡,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问题,市财政局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已调减,督促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调拨,切实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率。关于项目推进缓慢,致使上级专项资金滞留未用的问题,7个项目单位均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关于省级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已分配下达2.66亿元。关于部分市本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不及时,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修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效益。关于部分市本级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率低的问题,有的已压减2023年度预算安排,有的已加快项目推进,加快资金拨付。

3.财政管理方面。关于未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的问题,5个项目未及时使用的资金已统一收回财政予以盘活,相关单位均采取措施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资金使用。关于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不到位,资金沉淀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召开市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清理工作调度会,对存量资金清理工作进行部署。

4.政策落实方面。关于促进全市文旅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奖补资金兑付迟缓的问题,市文广新旅局已印发督办通知,要求相关县区文旅局积极兑现奖补资金。关于有的区落实市政府兑现政策不力的问题,相关区已筹集2000万元设备补贴资金兑付给企业,并已提出调整考核方式并报市政府审批。关于部分县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市卫健委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出台《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县区制定托育普惠协议价,并开展普惠机构认定,督促各县区加快资金落实力度。

(二)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收入征收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底滞留财政专户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已缴入国库;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3753.37万元已全部补缴到位。

2.关于预算支出管理不严的问题。多发放的人才公寓租金补贴5.32万元已退回区国库;已拨付三家企业2020年度南昌市生物医药产业政策补助区级配套资金67.27万元。

3.关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2022年高新区收到的上级专项资金大部分已使用;区社发局实有资金账户上的沉淀资金已上缴国库。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相关预算单位一是加强预算编制业务培训,按照预算编制说明开展预算收入编制工作;二是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加强绩效目标执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将经常性发生的资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四是认真编制财政决算报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二)关于预算收支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相关预算单位一是已将房租收入47.08万元缴入市财政专户;二是强化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使用管理;三是规范实有资金账户使用范围;四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三)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预算单位一是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将项目资金429万元列入经费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二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建设高品质服务业集聚发展中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三是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四)关于政府采购制度落实还需加强的问题。相关预算单位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程序;二是规定属于在中介超市服务范围的项目,一律通过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采购;三是对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都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四是重大合同征询单位法律顾问意见,避免财政资金损失风险。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审计

1.关于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滞留在县区或乡镇财政部门的问题。11个村点的项目建设资金已拨付至相关乡镇,其余村点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2.关于路灯安装计划未完成,部分已安装的路灯闲置的问题。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督办函,督促相关县区、乡镇做好市级重点帮扶村村庄亮灯工程的通电通网工作。

3.关于帮扶资金未按要求使用的问题。2023年度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资金项目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配。

4.关于项目管理杂乱的问题。市乡村振兴局督促相关县采取积极措施,规范乡镇工程投资控制,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已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对违规的企业进行处罚。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审计调查

1.关于部分乡镇改厕任务未完成的问题。3个镇已完成改厕任务,1个镇于2023年12月底完成改厕任务。

2.关于部分EPC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印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杜绝未批先建,未招先建。

3.关于项目选址不当,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相关县农业农村局已下发《2023年涉农建设项目选址办法》至各乡镇(处),要求严格履行涉农项目选址程序,科学统一规划涉农项目用地,避免造成财政专项资金损失浪费。

4.关于部分项目设施、设备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4个镇开展培训,固定专人进行运维,使设备常态化运行,相关镇已采取措施确保移动式一体化粪污无害化处理车等设备发挥作用。

5.关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乡镇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效益。

(三)粮食领域专项审计调查

1.关于未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问题。相关责任县区已确定超标粮定点收储企业;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落实到位;出台制度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力度,规范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将违规款逐一退回给相关售粮农户。

2.关于政策性储备存在漏洞的问题。相关责任县区出台国有粮食企业粮食管理办法、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约谈;终止与民营仓库的使用权置换协议;切实做到粮食库存账实相符;加强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学习并严格执行粮食流通制度。

3.粮食质量管控淡薄的问题。相关责任县区对6家违规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台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等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按照规范进行粮食轮换工作。

4.关于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相关责任县区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处分、记过处分、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劳动关系;开展培训,提高财会及收购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法纪意识,杜绝白条报账等违规行为发生;违法所得已上缴纪检专户;超额拨付补贴款已返还财政。

(四)高新管委会乡镇(管理处)2020、2021年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关于村集体资金效益不高、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相关镇已对各村征地账户资金余额进行了梳理,2个村办理活期转定期存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处理处分。

2.关于资产闲置、部分售房款和租金被长期拖欠的问题。闲置安置房已安置1350套;已收到9套房屋售房款,欠收21套房屋售房款,正采取诉讼等方式进行催收;6个政府部门单位已缴清拖欠村集体资产租金。

3.关于部分资源处置不合规,欠收征地补偿款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村集体及村民征地补偿款已拨付至9个村;耕地租金已拨付至2个村;高新区征地补偿款已足额拨付。

(五)体彩公益金专项审计调查

1.关于体彩公益金计划滞后,影响活动开展的问题。市体育局提前与市财政局沟通,尽早申报体彩资金使用计划;召开党组会进行调度,加快体彩资金使用进度。

2.关于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市体育局每年安排资金聘请第三方对体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促相关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3.关于资金未实现绩效目标的问题。市体育局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在2024年体彩公益金安排上调低南昌市国际体育中心全民健身运动补助预算。

四、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1.关于部门单位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方面把关不严的问题。市科技局已下发追缴通知给相关县区和企业,部分资金已追回,剩余资金正在进行法律诉讼。

2.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对产业的支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市科技局已草拟《南昌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与南昌市的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3.关于部分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问题。市科技局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专项资金使用;3家企业挪用的科技发展引导基金已全部收回。

4.关于未按规定及时拨付或收回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问题。市科技局已向相关县区下发通知,要求完成拨付或收回专项资金。

5.关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未有效监管的问题。市科技局已修订《南昌市科技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基金的管理和运作,防范运营及财务风险。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招标投标程序缺失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缺位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将依法依规办理项目调概,加强概算执行控制,对非法占地用于项目建设已缴纳罚款。

3.关于竣工结算编制不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今后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谨慎办理结算审批、支付等相关手续。

(三)南昌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和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关于运营机制不畅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做好还迁工作,还迁整体工作完成90%;发函市民宗局,沟通清真寺地下二层停车位使用权事宜;梳理未履行的责权事项,认真核查处理引入职工持股事项。

2.关于经营业态不优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在新的委托管理协议中,将结合历史文化街区的特性在业态上进行优化,兼顾街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街区发展定位,打造更多特色品类。

3.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监管缺位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制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完善决策机制;股东会、董事会严格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经理层进行监督和管理。

4.关于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对以往数据梳理、核算,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多收的水电费进行清退;对前期有关商户提供的优惠券统一作废;将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约定,不再收取商户消费券。

5.关于街区建设中工程造价控制不严,建设主体未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及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招标项目做到应招尽招;制定暂估价管理办法,明确对暂估价项目的管理。

(四)政府专项债券审计

1.关于项目储备质量不高,指导不力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市直各单位科学合理申报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省财政厅下达南昌市本级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全部匹配项目予以发行。

2.关于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市旧改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拨棚改专项债资金管理的通知》,督促代建单位加快棚改专项债资金使用;市土储中心多次以会议或发函形式督促辖区和代建单位加快结存棚改专项债资金使用;市财政局对不需使用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正式上报省财政厅请求进行调整。

3.关于报送、审批不及时,影响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就项目施工图预算增项未报审问题专题调度,已完成增项预算材料报审工作;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旧改项目资金调度程序,确保棚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加强棚改项目建设督导工作,督促各城区、各代建单位按计划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审计

1.关于有的园区或产业园项目投资回报低的问题。两个园区的去化率已超过50%;园区将持续加强招商力度,争取更多企业落户园区;农业产业园通过调整经营业态、引入有实力的合作方等举措,收入已有所增长,逐步实现扭亏。

2.关于有的资金未按期收回面临损失风险的问题。1家企业向借款公司及担保人发送借款催缴函5次;1家企业已收回部分材料预付款;另1家企业就欠收预付款的问题,已向法院提起诉讼;1家企业已收到胜诉判决。

3.关于部分低效资产处置不力的问题。4家企业已完成注销;1家企业正在向市监局提交注销材料;1家企业已逐步恢复日常工作;2家企业积极与相关股东对接,催促其尽快处理股权冻结的法律诉讼和债权债务关系,配合完成企业清算注销。

4.关于部分资产闲置或利用率低的问题。1家企业为加强资源整合力度,把1处资产项目进行划转,其余7处资产通过刊登集团官网等方式发布招租信息;1家企业加大招商力度,降低工业厂房空置率。

5.关于部分资产出租管理不善的问题。1家企业已向欠缴单位发送房租催缴函、律师函,对在租金催缴过程中履职不力的5人进行提醒约谈;1家企业及下属公司成立应收账款行动小组,已累计催缴租金5361.09万元。

6.关于部分房产及土地未确权的问题。1家企业及下属公司已完成两宗土地共计9.34亩的产权证办理,后续将继续保持与市国资委对接,积极完成房产及土地确权工作。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1.关于部门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一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开展全面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按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二是学习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暂行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2.关于房产出租收入未及时收取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一是已收到租金0.93万元;二是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催促承租方尽快交清所欠房租或腾房退租;三是向房产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相关承租人补缴所欠的租金。

3.关于部分房产长期闲置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对各业务口用房需求重新进行摸底,尽快通过公租平台对外出租闲置房产。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1.关于部分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相关责任区一是空气优良率指标达到省、市下达的考核目标;二是明确相应河段“三级”河湖长名单和分工,启动“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制定解决方案;三是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水系日常打捞及岸线“四乱”巡查整治工作,并建立巡查台账;四是利用新建5座钢闸引象湖水入河道活化水体水质;五是密切关注企业能源生产使用情况,及时掌握服务业、工业经济发展中使用能源能耗的情况。

2.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责任区一是将临时用地上的临时工棚全部拆除,并对临时用地开展摸排梳理,已全部完成备案;二是召开未履约项目责任单位集中约谈会,4家公司均已作出履约计划安排和承诺,另有1家公司已按合同要求履约;三是1家公司所涉及3宗划拨土地23.51亩已开工建设。

3.关于部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仍未消除的问题。相关责任区一是对5个问题排口进行现场调研,排口整改正在推进中;二是及时开启污水泵站,解决污水外溢问题;三是2022年朝阳污水处理厂年平均BOD5进水浓度较2019年提升49.16%;四是引入第三方服务团队,已安装油烟净化在线监测设备150套,70家餐饮企业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五是相关企业已全部改用电子转移联单,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网上申报。

六、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后续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仍有部分问题需持续推进整改。市政府将持续组织跟踪督办、督促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和计划,认真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同时,督促市审计局严格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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