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南昌市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联系方式:南昌市审计局综合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 b座14层,电话:83986313)。
一、概述
2011年,本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审计署和市政府领导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市审计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公开力度,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综合处主要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市审计局关于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信息公开的力度。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使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用好载体,完善信息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市审计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政务公开、县区动态、互动交流、下载中心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上网发布。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通过南昌市审计局网站、宣传手册等对外公布审计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在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上,本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在局综合处开辟公共查阅点,配备了复印机,供需要的人员进行复印。编制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市审计局公布审计结果流程图等5项审计行政职权流程图。二是结合审计法宣传月、“创业服务年”,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审计法知识辅导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宣传资料等活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审计工作纪律、审计人员监督及违法责任追究途径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至2011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20条、公共服务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4条、规划计划类的政府信息12条、审计业务类的信息150条,表彰、讲话等其他类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截至2011年底,本局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为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本局未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支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2011年底,本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